朗读
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市财政局关于《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恢复预算单位会计核算主体地位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桐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12月26日
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改革
恢复预算单位会计核算主体地位工作方案
(市财政局)
为深入贯彻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财政资金管理的通知》(财办〔2011〕1号)和《关于进一步完善制度规定切实加强财政资金管理的通知》(财办〔2011〕19号)精神,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恢复预算单位会计核算主体地位提出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资金拨付以国库集中支付为主要形式的现代财政国库管理制度,理顺和规范部门职能关系,恢复市级预算单位的会计核算职能,简化国库集中支付业务流程,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二、实施范围
在桐乡市财政支付(核算)中心核算的所有核算单位,共98个预算单位。
三、实施内容
(一)合理配备财务岗位。有条件的单位应选配具有会计从业资格的财务人员两名,分别从事会计和出纳岗位,会计和出纳不得同时兼任。
(二)制定内控制度。各单位必须建立适合本单位实际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资金安全和财务核算的准确。
(三)确定核算方式。在核算方式上可采取多种形式,如自主核算、主管部门的集中核算、代理记账等。实行自主会计核算确有困难的,可暂由单位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代理记账,单位应积极创造条件,尽快实现自主核算。但无论选择何种形式,必须使用财政部门统一的金财工程软件进行财务核算。
(四)扩大直接支付比例。恢复预算单位会计核算主体地位后,财政部门应扩大直接支付的范围,提高直接支付比例,将所有项目资金都纳入直接支付范围。
四、实施时间
整个恢复预算单位会计核算主体地位工作计划用2年时间完成。即2013年1月至2014年12月,每半年恢复一批,具体批次恢复的单位由市财政局确定。
五、工作要求
(一)各部门各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服从大局,积极配合,共同推动我市市级预算单位恢复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主体地位,着力推进会计集中核算向国库集中支付转轨。
(二)各部门各单位必须尽快恢复设置会计岗位,选派有责任心、会计业务能力强的人员充实到会计岗位,依法履行会计职责,严肃财经纪律,规范开展单位会计核算工作。
(三)市财政局、审计局、监察局要积极配合,对恢复预算单位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主体地位,推进会计集中核算向国库集中支付转轨工作进行具体指导与监督检查。
(四)市财政局要及时组织预算单位财务人员业务培训,包括会计核算业务培训和金财工程信息系统运用培训。协助预算单位开设实存资金银行账户,负责将结余资金划转至单位实存资金账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