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庆丰路(中山路交叉路口至景雅路交叉路口段)创建“文明示范路”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第十五届政府第11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桐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12月21日
庆丰路(中山路交叉路口至景雅路交叉路口段)创建“文明示范路”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市区交通秩序,切实解决“行车难、停车难”问题,提升城市品质。根据市委、市政府的统一安排和部署,确定庆丰路(中山路交叉路口至景雅路交叉路口段)为“文明示范路”,并以示范创建工作为载体,以点带面,加强周边道路的管控,营造良好的交通环境,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创建管理并重,治标同时治本”的原则,以“服务民生”为根本出发点,紧扣“畅通桐乡”主题,深入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通过文明示范作用,进一步强化城市交通管理,缓解城市交通拥堵,营造安全、有序、畅通、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具体做到:
交通安全畅通。创建路段机动车守法率达到90%以上,非机动车、行人守法率达80%以上。不出现机动车闯红灯、逆向行驶、争道抢行、车辆乱停乱放等违法行为,机动车、非机动车各行其道;公交车、出租车入站入位,在创建路段实施交通严管,三轮车按照公安部门限行规定行驶,信号灯路口车辆滞留时间不超过3个信号灯周期,路口不出现因管理问题造成的道路拥堵现象;动、静态交通秩序明显改善。
配套设施到位。创建路段沿线相关路名标牌、交通标志、标线设置规范、清晰有效,路灯设施完备正常。
经营秩序良好。创建路段沿线无占道设摊、越门经营现象,各店铺户外广告设置规范,门前卫生整洁。
市容“四无四化”。创建路段“无乱贴乱画、无乱停乱放、无违法广告店牌、无各类积存杂物”,达到“美化、洁化、亮化、绿化”。
二、实施步骤与时间安排
(一)宣传准备阶段(2012年12月21日至2012年12月31日)
召开专题协调会,统一思想认识,明确部门职责;新闻媒体开展专题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各职能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创建路段进行调查摸底,查找存在的主要问题,确定工作重点和整治计划,做好创建前的准备工作。
(二)创建实施阶段(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2月9日)
各职能部门按照各自的整治计划,有针对性的采取措施,通过联合执法、专项整治等形式深入开展创建工作,实现创建目标。
(三)长效管理阶段
在创建实施阶段的基础上,召开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及时检查创建成效、总结创建经验,对整治中存在的问题,落实整改措施,并研究制定长效管理机制,抓好长效管理。
三、组织机构与职责分工
(一)组织机构
成立桐乡市“文明示范路”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办分管副主任、交警大队大队长任副组长,宣传部、教育局、民政局、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城管执法局、信访局、工商局、创建办、市长电话受理中心、梧桐街道办事处等为成员单位。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创建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市交警大队大队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部门职责分工
宣传部:负责协调市属新闻媒体,加大对创建路段交通秩序综合治理工作的宣传报道力度,营造良好氛围,争取市民理解和支持,引导市民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维护创建路段的良好交通秩序。
教育局:负责指导全市中小学校开展交通安全教育活动,督促创建路段周边中小学校加强对师生、家长依法出行的教育引导。
民政局:负责规范创建路段路名路牌的设置,确保道路路牌清晰、完整。
公安局:负责强化行车秩序管理,从严、从重查处影响道路通行效率的交通违法行为,依法对有关车辆、道路采取疏导、禁行等措施;完善交通安全设施,加强对创建路段主要路口的秩序管理;配合城管执法局做好创建路段内机动车泊位的设置、调整工作;配合宣传部门做好创建宣传工作。
建设局:负责做好创建路段沿线的绿化养护工作,及时修剪树枝,防止遮挡标志路牌。配合交通运输局做好创建路段公交站点的优化、设计工作;配合城管执法局做好创建路段内机动车泊位的设置、调整工作。
交通运输局:牵头做好客运人力三轮车的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创建路段公交站点、线路的调整、优化;加强对公交车驾驶员、出租车从业人员的教育,督促其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文明行车、安全行车、停车入站。
城管执法局:负责做好创建路段内机动车泊位的设置、调整工作;对创建路段沿线乱设摊点、越门经营、违法停车等行为进行查处;规范沿街户外广告设置,加强对流动广告车辆的管理;加强创建路段内占道挖掘、施工的审批;加大对工程运输车扬尘、撒落污泥等行为的查处力度。
信访局:负责综合分析人民来信来访情况,筛选论证群众对“文明示范路”创建工作反映的问题和建议,提出解决办法和意见,为创建工作当好参谋。
工商局:负责加强对创建路段内经营户的管理,规范其经营行为,查处无照经营行为。
创建办:负责做好创建工作各部门工作的联系、协调,对创建路段绿化、卫生保洁、垃圾清运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市长电话受理中心:负责综合分析市民对创建“文明示范路”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做好有关解释工作,无法立即答复的转交相关部门办理,并及时反馈办理结果。
梧桐街道办事处:负责对创建路段内沿线小区居民进行宣传教育;做好沿线道路的保洁工作;定期组织志愿者协助相关部门开展创建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文明示范路”创建工作,将其作为缓解市区“两难”问题的重要工作来抓,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切实抓紧抓好创建工作,确保创建取得成效。
(二)密切配合,相互协作。各部门要加强沟通,积极配合,共同抓好“文明示范路”创建各项工作,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创建任务的全面完成。
(三)规范执法,文明执法。在执法工作中要本着“以人为本”的理念,注意工作方式方法,在执法过程中要注重处罚与教育相结合,防止出现负面影响。
(四)持之以恒,务求长效。各部门要积极探索,对于创建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总结,加强研究,逐步形成长效管理机制,不断巩固创建成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