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业余训练布点学校:
为夯实业余训练工作基础,充分发挥各布点学校在全市业余训练工作中的带头作用,加快体育后备人才的培养,促进业余训练工作再上新台阶,现将《桐乡市布点学校业余训练工作考核评定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桐乡市布点学校业余训练工作考核评定办法
桐乡市体育局 桐乡市教育局
二○一二年十二月十三日
主题词:体育 布点学校 业余训练 考核
抄送:嘉兴市体育局、嘉兴市教育局,市委办、市府办、
市委宣传部
桐乡市体育局办公室 2012年12月13日印
桐乡市布点学校业余训练工作
考核评定办法
为加快体育强市建设,促进我市竞技体育事业的发展,根据《嘉兴市业余训练工作考核评定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目的
通过考核,进一步夯实我市业余训练工作的基础,促进体育后备人才的培养和输送,使我市业余训练工作朝着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的方向发展,不断提高我市的业余训练工作水平。
二、考核对象:桐乡市业余训练布点学校。
三、考核周期:每年一次,考核时间定为每年底。
四、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附后。
五、考核及评分办法
(一)考核办法
1、自评:各业余训练布点学校于每年12月15日前,按考核标准提供自评报告,按要求填写考核评分表和加分申请表(附文字说明材料),一式两份分别报送市体育局、教育局,同时发送电子稿。
2、复评:年底,由市体育局、教育局组织人员进行复评。复评主要采取召开座谈会、查阅档案资料等方法进行。
(二)评分办法
以业余训练布点学校自评报告、业余训练工作档案材料及市体育局掌握的具体情况为依据,结合实地考核情况进行评分。凡不能以档案材料佐证的,均不得分。
六、考核与奖励
按年度考核分,评定一等奖、二等和三等奖,由市体育局、教育局给予奖励。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视年度考核为不合格,取消该年度奖励:
(一)当年度运动员出现服用兴奋剂事件的;
(二)不参加由市体育局组织的省、嘉兴市比赛的;
(三)未经由市体育局同意,擅自将在训运动员流失或送到外省、市的;
(四)挪用业训专项经费的。
七、考核要求
(一)考核前应做好当年的工作总结及文字材料(包括文件、会议记录、图片、报表、总结及其它文字或票据记载等)的整理归档工作。
(二)上报材料应做到内容详实,字迹清楚,数据准确,实事求是。
八、本办法解释权归属市体育局、教育局。
附件1:桐乡市布点学校业余训练工作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附件2:桐乡市布点学校业余训练工作考核评分表
附件2:桐乡市布点学校业余训练工作考核加分申请表
附件1:
桐乡市布点学校业余训练工作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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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内 容 |
分值 |
检查方法 |
自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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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组织管理 |
1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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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业训工作列入学校目标管理内容,制定并实施业训工作管理办法和业训工作考评制度。 |
2分 |
查阅相关文件和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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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有一位校领导分管体育工作,配备1—2名专(兼)职教师(教练)。 |
2分 |
查阅相关文件和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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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能保证运动员日常训练的场馆器材、设施设备。 |
2分 |
查阅相关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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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对带训教师(教练)外出培训给予大力支持,在课时安排上体现一定的照顾和倾斜政策。 |
2分 |
查阅相关文件和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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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实行安全责任制度。杜绝一切责任事故的发生。如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实行一票否决制,考核不合格。 |
2分 |
查阅相关文件、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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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业训工作档案资料齐全(含运动员选材、训练管理、参加上级比赛、输送、学生名册等),及时报送市体育局、教育局。 |
5分 |
查阅报送台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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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业余训练 |
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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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建有列入省运动会青少年部比赛项目的运动队,常年在训人数一般在20人以上,运动员必须代表桐乡市在省体育局注册。 |
8分 |
查阅相关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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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运动队有二个以上年龄梯队。 |
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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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有年度、阶段、周训练计划,训练计划和教案符合省考核要求。 |
2分 |
查阅相关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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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每学期训练15周以上,每周训练7小时以上,每天训练1小时以上。 |
5分 |
查阅相关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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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竞赛成绩 |
6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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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单独或联合组队代表嘉兴市参加省以上比赛。 |
5分 |
1.查阅相关比赛秩序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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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获省青少年锦标赛单项第一至八名分别按20、17、14、10、8、6、4、2计分。 |
20分 |
1.查阅相关比赛成绩 2.每名运动员按最高成绩计算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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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获嘉兴市体育局青少年各项比赛集体项目第一至六名分别按40、37、34、29、24、19计分。 获嘉兴市体育局青少年各项比赛团体总分第一至六名分别按40、37、34、29、24、19计分。 |
40分 |
1.查阅相关比赛成绩 2.每名运动员按最高成绩计算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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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加分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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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本年度内,输送省优秀运动队转正1人10分,试训1人6分,长期集训1人4分,向市少体校输送(转正)1人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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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查阅相关文件 2.每名运动员按最高输送级别计算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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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大赛成绩获得全运会以上级别比赛前三名可按计分标准累计计分,最高加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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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阅相关比赛成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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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积极配合市体育局完成临时性工作任务,酌情加1-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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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阅相关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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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
扣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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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在省、市训竞系列青少年(儿童)赛事中发生违反赛风赛纪的不良事件,一例减10分;发生二例取消评选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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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在训练比赛中,发生一例运动员严重伤害事故的不良事件,一例减10分;发生二例取消评选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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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未经市体育局同意,擅自流失在外训练运动员,一例减10分;发生二例取消评选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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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没有按时、按要求上报有关材料,酌情减1-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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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桐乡市布点学校业余训练工作考核评分表
单位(盖章) 填表人: 填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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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 |
内容 |
最高 得分 |
自评分 |
复评分 |
统评分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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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组织管理 |
1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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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业余训练 |
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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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竞赛成绩 |
6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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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 分 |
1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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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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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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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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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最后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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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桐乡市布点学校业余训练工作考核加分申请表
单位(盖章) 主管领导签名: 填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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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
请
理
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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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部门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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