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为进一步提升信息工作水平,调动全局人员做好信息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充分发挥信息在展示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成效、交流工作经验、服务领导决策等方面的作用,结合全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局属各科室、食品药品稽查大队。
二、考核时段
本考核时段为:2013年6月1日至2013年12月30日。
三、考核任务
(一)数量标准
根据局机关科室设置的实际进行考核,具体考核任务分解表见附件。
(二)计分标准
1.国家级网络及信息刊物: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网站录用计10分,《中国医药报》、《中国食品安全报》、《中国食品药品监管》杂志等录用计20分。
2.省级网络及信息刊物: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录用计4分,浙江省食品安全信息网录用计4分,《浙江食品药品监管》简报录用计8分,浙江省纸质新闻媒体(浙江日报等)录用计15分。
3.嘉兴市级网络及信息刊物:嘉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录用计2分,嘉兴市食品安全信息网录用计2分,《嘉兴食品药品监管》简报录用计4分,嘉兴市纸质新闻媒体(嘉兴日报等)录用计10分。
4.桐乡本级网络及信息刊物:桐乡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录用计1分,桐乡市食品安全信息网录用计1分,《桐乡食品药品监管》简报录用计2分,桐乡市纸质新闻媒体(今日桐乡等)录用计5分。
5.被各级党委、政府刊发的信息刊物录用的,按照桐乡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制订的信息录用分值进行计分。
6.加分项:信息被国家级领导批示的加计80分,省级领导批示的加计60分,嘉兴市级领导批示的加计40分,桐乡市级领导批示的加计20分。
7.同一篇稿件被多个媒体采用的,按最高录用级计分,不实行累计计分。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科室、大队及各中队要切实加强对信息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负责人亲自抓,全员参与信息工作的机制,做到信息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
(二)建立信息队伍。要高度重视信息员队伍建设,实行“全员信息”工作机制,尤其是要充分调动年轻干部撰写信息的积极性、主动性,办公室设立专职信息员,各科室、大队及各中队确定一名信息员。
(三)提高工作水平。要建立健全信息工作例会、信息业务培训等工作制度,不断提高信息员队伍素质,明确每季召开一次信息工作例会。同时,由办公室专职信息员根据各科室、大队及中队工作实际,每月公布信息点,为撰写信息提供参考。
(四)规范信息报送。要规范信息报送,报送的信息要通过协同办公系统发给局办公室专职信息员。由专职信息员统一发布信息,并按录用情况进行登记计分。专职信息员有责任督促各信息员及时撰写信息稿件,各信息员有义务配合完成信息工作任务。
(五)实施考核奖励。信息录用情况在每月的工作例会上予以通报。信息工作列入局机关绩效考核,作为年终考核和评先评优的参考依据之一,年终根据信息计分情况进行奖励。本办法自6月1日起执行。
附件: 2013年信息工作考核任务分解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