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2013年度行政村考核办法
各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
根据镇党委、政府2013年工作思路与目标任务,为进一步调动村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发展壮大我镇的村级经济,着力保障和改善社会民生,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全面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促进经济社会事业的全面协调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确保农村各项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特制订2013年度行政村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行政村党组织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
二、考核内容
对村工作分职能工作、可支配资金、工作争先三部分进行考核。
三、计酬办法
村主要领导全年报酬=规模工资+职能工作考核工资+可支配资金收入考核工资+职能工作考核名次奖+工作争先奖+维稳责任奖。
1.规模工资=本村2012年底人口总数×0.4元/人+土地总面积×0.4元/亩+农民人均收入×1元/元。
2.职能工作考核工资:分指标考核、评价考核[职能科室(中心、站、所)和镇级领导评价]、党委政府加扣分,根据考核得分,按每分100元计算工资。
3.可支配资金收入考核工资:实行村级集体可支配资金完成总量和人均可支配资金两个方面考核。村级集体可支配资金总量考核,以完成30万元为基数,得标准分20分,超减基数,同比例加扣分;人均可支配资金考核,以完成180元为基数,得标准分20分,减基数,同比例扣分,超基数,人均可支配资金180元以上,每增加10元,加1分计算,依此类推。(非政策性因素市级以上部门拨入资金的50%可列入当年度可支配资金计算在内),年终根据考核得分,按每分80元计算工资。
4.职能工作考核名次奖:依据职能工作考核按得分高低取一等奖1个、二等奖3个、三等奖5个、鼓励奖若干个,奖金额度年终由镇党委、政府研究确定。
5.工作争先奖:根据年度创先情况,年终由各村申报,镇考核小组审核,镇党委、政府审定。各村(指村本级,下同)在单项工作上被桐乡市委、市府评为先进单位的,奖500元;被嘉兴市委、市府评为先进单位的,奖1000元;被省委、省政府评为先进单位的,奖1500元;被国家级评为先进单位的,奖2000元。
6.维稳责任奖:根据考核情况,由镇财政发放。
四、依据行政村职能工作考核办法,年终由镇考核小组对各行政村进行考核,报镇党委、政府审定。
五、列支办法
1.村书记、主任规模工资、职能工作考核工资、职能工作考核名次奖、工作争先奖及维稳责任奖(每月基数280元),根据考核情况由镇财政发放,可支配资金收入考核工资由村发放。
2.其他村干部的规模工资、职能工作考核工资和村级集体可支配资金收入考核工资由各村自行解决,考核工资发放原则按考核报酬基准数,领导职务系数按下列标准执行:村党组织书记1.4,村主任1.3,支部副书记1.15,支部委员(副主任、副社长)1.1,村民委员、合作社委员1。其他村干部职能工作考核名次奖、工作争先奖按人均不得超过书记或主任奖励额的40%确定,维稳责任奖每月基数200元,根据考核情况按季发放。
六、其他有关说明
1.厉行节约,全年招待费总额比上年有所下降,并严格按照镇党委(2010)26号《关于加强行政村费用管理的通知》文件精神执行。
2.村聘用干部报酬低于村班子一般干部,具体发放标准各村可根据其工作表现确定。
3.各村必须严格执行本办法,不得在本办法以外另开口子,擅自提高村干部报酬,否则作违纪处理。
4.本考核办法由镇党委、政府负责解释。
2013年度行政村职能工作考核办法
一、考核内容
经济建设(农业)、社会建设、生态建设、文化建设、政治建设和党的建设等有关内容。总分100分。
(一)指标考核(80分)
职能工作采用指标考核办法(见附件1)。
(二)评价考核(20分)
对各行政村党的执政能力和先进性建设、平安建设、民主法制建设、政令畅通和条线业务工作等情况,采用职能科室(中心、站、所)和镇级领导班子成员分别评价方式考核。
1.职能科室(中心、站、所)评价:10分。根据考核内容进行分档评价。评出一档4个、二档11个、三档4个(见附件2)。各行政村得分=职能科室(中心、站、所)评价得分之和÷单位个数。
2.镇级领导评价:10分。镇党委、政府、人大、政协班子领导个人根据考核内容进行分档评价。分别评出一档4个、二档11个、三档4个(见附件3)。各行政村得分=各领导评价得分之和÷领导人数。
(三)加、扣分考核
加扣分内容:
1.镇党委、政府分解的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由镇考核小组会同党政办提出加扣分建议;
2.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重特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和重特大集体上访事件,分别由综治办、安监站、卫生办、信访办提出扣分建议;有关单位提出的加扣分建议,经镇考核小组审核后,报镇党委、政府审定。
二、考核办法
年终由镇考核小组对各村一年来的工作完成情况对照考核办法进行考核汇总,报镇党委、政府审定。
三、考核奖励与否决
1.职能工作考核工资
根据职能工作考核得分,按每分100元计算工资。
2.职能工作考核名次奖
根据各行政村职能工作考核排名,取一等奖1个、二等奖3个、三等奖5个、鼓励奖若干个,奖励额度年终由党委、政府研究确定。
3.否决。凡被否决的行政村,取消职能工作考核名次奖。否决的事项,当年度村班子成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发生重大群体性上访事件或重大恶性事件影响较大的,出现无计划生育不能达到考核指标的,出现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其它需否决的事项,年终由镇纪委、综治办、安全生产委员会、人口与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等相关部门提出建议,经镇考核小组审核后,报镇党委、政府审定。
附件:1.职能工作考核内容表
2.职能科室(中心、站、所)对行政村工作评价表
3.镇级领导对行政村工作评价表
附件1
职能工作考核内容表
基本分:80分
|
序号 |
考核内容 |
基本分 |
数据提供 |
|
1 |
普及健康知识教育,确保所辖范围食品、药品安全无事故,并与辖区内所有食品、药品加工企业、经营户签订责任书,全年督察不少于4次。 |
1.5 |
卫生办 |
|
2 |
合作医疗参保率达到95%,体检率达到40%以上。报销及时,人员核对,资金管理无差错。 |
1 | |
|
3 |
卫生保洁、生活垃圾收集及生活垃圾处理费收取等全年考核前10名的得基本分,11-16名的扣0.8分,17-19的不得分 |
1.5 | |
|
4 |
完成镇下达的计划生育各项指标,社会抚养费征收未达到考核要求扣3分。 |
3 |
计生服务站 |
|
5 |
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提高初升高比例和幼儿入园率。 |
1 |
教委 |
|
6 |
严格党员发展、教育和管理,“双先指数”以及党员积分制管理落实到位,做好党内关爱和党务公开工作。 |
3 |
组织、纪检办 |
|
7 |
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村干部队伍战斗力强,无违法违纪现象。 |
1.5 | |
|
8 |
严格执行主要领导外出请假和外出参观考察学习审批制度。 |
0.5 | |
|
9 |
动植物防疫检疫率达到100%。 |
1 |
农经中心 |
|
10 |
完成农田水利建设规划和河道疏浚任务,安全度汛。 |
2 | |
|
11 |
完成当年度新增土地流转任务,完不成同比例扣分。 |
2 | |
|
12 |
全年季度考核4次,年度考核1次,每次4-16名得标准分1分,1-3名的加0.5分,17-19名减0.5分,全年总分不超过5分。 |
5 | |
|
13 |
对村建设工程按规定要求进入镇招标采购中心,应进未进的发现一起扣1分。 |
3 |
招标采购中心 |
|
14 |
按计划完成“一事一议”筹资筹劳任务;年度无计划、扣1分,年度计划完成达不到市规定标准。按比例扣分 |
2 |
农经办 |
|
15 |
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镇平均水平以上得标准分,否则适当扣分。 |
1 | |
|
16 |
落实全员维稳责任,按照市平安工作内容考核。 |
9 |
综治办 信访办 司法所 派出所 |
|
17 |
重视安全生产(消防)工作,减少安全生产事故,杜绝重特大安全事故。 |
3 |
安监站 |
|
18 |
加强劳动保障,预防恶意欠薪,调处劳资纠纷。 |
3 |
劳动保障所 |
|
19 |
完成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任务。 |
1 | |
|
20 |
按有序用电方案,加强督查管理。 |
1 |
有序用电办 |
|
21 |
引导二产、三产所有个私企业转型升级,积极开展规模企业培育及个转企工程,加强科普宣传工作。 |
3 |
经发中心 |
|
22 |
重视生态环境建设,杜绝污染事故的发生。全面落实“河长制”,水环境综合治理成效明显。新增生态片林50亩以上,完成森林长廊建设任务。 |
3 |
生态办 环保所 创森办(农经中心) 治水办 |
|
23 |
加强统计工作,真实反映情况,做到应统尽统。 |
2 |
统计中心 |
|
24 |
按照《洲泉镇农村土地管理、规划管理及“两新建设”考核办法》和《三改二拆考核办法》考评。 |
13 |
国土资源管理所 规划建设管理站 新社区建设办 农经中心 |
|
25 |
重视低保社救、拥军优属工作,做到各类信息、台帐变更及时正确,应保尽保并落实好五保集中供养。 |
1.5 |
民政办 |
|
26 |
深化社区管理和服务,落实社工人员,做好村务公开工作 |
1.5 | |
|
27 |
重视残疾人工作,关心社会弱势群体和残疾人,支持慈善事业。 |
1 |
残联 |
|
28 |
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积极开展文明、道德、乡风等宣教工作,实现乡风文明;群众性文化活动有效开展,文化阵地、文体设施建设得到加强。 |
2 |
宣传办(文明办) 文体站 |
|
29 |
广播、有线电视入户率和广播通响率达到上级规定要求。 |
1 |
广电站 |
|
30 |
加强统战工作,积极做好统战对象的调查、联络和信息上报工作。 |
1 |
统战办 |
|
31 |
严格执行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财务制度和民主理财制度,落实农民减负责任制;发生村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的不得分。加强便民中心、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 |
3 |
会计核算中心 纪检办 |
|
32 |
加强民兵预备役和人民防空工作,完成年度征兵任务。 |
2 |
人武部 |
职能工作增减分考核内容表
|
序号 |
考核内容 |
分值 |
数据提供 |
|
1 |
每发现一例违反机关效能建设,扣1分 |
|
效能办 |
|
2 |
出现无计划生育一例,扣5分 |
|
计生服务站 |
|
3 |
加强信息报送工作,信息考核得分根椐镇信息工作考核办法得分,最高不超过2分。 |
2 |
组织办、宣传办、党政办等 |
|
4 |
便民服务中心创建获市级、嘉兴、省级标准的分别加0.5、1.5、2分。 |
|
纪检办 |
附件2
职能科室(中心、站、所)对行政村工作评价表
|
行政村 名称 |
考核内容 |
评价档次 |
测评单位 (26个) |
备注 | ||
|
一档 (10分) |
二档 (9分) |
三档 (8分) | ||||
|
众安 |
① 党的执政能力和先进性建设 ② 平安建设 ③ 民主法制建设 ④ 政令畅通 ⑤ 条线业务工作 |
|
|
|
经济发展服务中心与工业区管委会 农业经济服务中心 社会事业服务中心 城乡交通管理服务中心 统计中心 党政办 计划生育服务站 招标采购管理办 财政办 综治办 司法所 广电站 国土资源所 派出所 人武部 总工会 团委 妇联 信访办 民政办 残联 卫生办 劳保所 新居民事务管理所 征迁安置办 治水办 |
测评单位根据考核内容和平时掌握的情况,评出一档4个、二档11个、三档4个,并在对应方框内打“√” |
|
马鸣 |
|
|
| |||
|
义马 |
|
|
| |||
|
湘溪 |
|
|
| |||
|
屈家浜 |
|
|
| |||
|
金家浜 |
|
|
| |||
|
石山头 |
|
|
| |||
|
南庄 |
|
|
| |||
|
清河 |
|
|
| |||
|
青石 |
|
|
| |||
|
东田 |
|
|
| |||
|
小元头 |
|
|
| |||
|
岑山 |
|
|
| |||
|
合兴 |
|
|
| |||
|
后塘 |
|
|
| |||
|
晚村 |
|
|
| |||
|
道村 |
|
|
| |||
|
夜明 |
|
|
| |||
|
坝桥 |
|
|
| |||
附件3
镇级领导对行政村工作评价表
|
行政村名称 |
考核内容 |
评价档次 |
备注 | ||
|
一档 (10分) |
二档 (9分) |
三档 (8分) | |||
|
众安 |
① 党的执政能力和先进性建设 ② 平安建设 ③ 民主法制建设 ④ 政令畅通 ⑤ 条线业务工作 |
|
|
|
评出一档4个、二档11个、三档4个,并在对应方框内打“√” |
|
马鸣 |
|
|
| ||
|
义马 |
|
|
| ||
|
湘溪 |
|
|
| ||
|
屈家浜 |
|
|
| ||
|
金家浜 |
|
|
| ||
|
石山头 |
|
|
| ||
|
南庄 |
|
|
| ||
|
清河 |
|
|
| ||
|
青石 |
|
|
| ||
|
东田 |
|
|
| ||
|
小元头 |
|
|
| ||
|
岑山 |
|
|
| ||
|
合兴 |
|
|
| ||
|
后塘 |
|
|
| ||
|
晚村 |
|
|
| ||
|
道村 |
|
|
| ||
|
夜明 |
|
|
| ||
|
坝桥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