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村(社区)、镇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现将《2013年屠甸镇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百日大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根据方案要求,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加强协调配合,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屠甸镇人民政府
2013年5月17日
2013年屠甸镇餐饮服务
食品安全百日大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巩固提升2012年全镇食品安全大整治百日行动成果,切实解决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突出问题,进一步提高全镇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水平,创造规范有序、安全放心的餐饮消费环境,根据《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上级部门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当前实际,特制订2013年屠甸镇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百日大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百日大整治行动”)。
一、工作目标
通过本次百日大整治行动,全面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增强餐饮服务单位的食品安全意识、法制意识和诚信意识,着力规范餐饮服务经营行为,有效消除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隐患,切实降低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风险,使全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整体水平进一步提高,确保无重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有效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工作重点
(一)重点单位:中小型餐饮单位、学校及幼托机构食堂、机关企事业食堂、建筑工地食堂、无证餐饮单位、旅游景点附近区域的餐饮服务单位、农村家庭集体聚餐、餐饮小摊贩、各类夜市大排档、小吃街等。
(二)重点品种:乳制品、畜禽肉、米面及其制品、食用油、“四自”食品、熟食卤味、凉拌即食食品、水产品、豆制品、蔬菜、调味品、食品添加剂等。
(三)重点区域:学校及周边区域、建筑工地、农村和城乡结合部、新居民集聚区、车站与旅游景点邻近区域、农家乐等。
(四)重点环节:冷拼间等各类专间,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采购和贮存环节,食品加工环节,餐用具洗消环节等。
三、工作任务
(一)全面落实餐饮服务单位主体责任。全面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和监管公示制度,实现量化分级管理全覆盖。督促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用多种形式对全镇餐饮服务单位开展“三个一”活动(培训一次、约谈一次、签订一份承诺书)。加强餐饮行业协会建设,充分发挥自律作用,积极引导餐饮服务单位规范守信经营。
(二)坚决取缔无证餐饮服务食品单位。采取疏堵结合、分类监管的措施,对具备整改条件的餐饮单位,督促指导限期整改,合法经营;对不具备整改条件的餐饮单位,动员其“关、停、并、转”;对拒绝整改、整改不到位或完全不具备经营条件的单位,依法予以取缔。
(三)强化学校食堂及周边餐饮单位食品安全监管。结合“百千万学生饮食放心工程”,对学校食堂及周边餐饮单位加强监督检查,完善落实食品安全各项管理制度,全面实施量化分级管理制度,提高A、B级比例,防范学校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四)开展小餐饮食品安全整治与规范工作。巩固深化小餐饮整规成果,进一步提升小餐饮食品安全总体水平。按照“规范一批、提升一批、淘汰一批”要求,以经营场所面积≤150平方米的小餐饮为重点对象,加大监督指导力度,积极鼓励和引导有条件的小餐饮改造提升,坚决取缔基本条件不具备、存在严重食品安全隐患和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小餐饮。
(五)严格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严格食品进货索票索证、进货查验、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卫生操作规范、餐饮具和工用具容器消毒、食品添加剂采购使用保管、垃圾处理等相关管理制度,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严防不合格食品原料和有毒有害物质进入餐饮服务环节。
(六)做好重大活动餐饮食品安全保障。对具有特定规模和影响的政治、经济、文化、体育以及其他重大活动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进行指导、协调和监督,与主办单位、餐饮服务提供者进行有效的食品安全信息沟通,确保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
(七)保障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建立健全基层餐饮服务食品监管组织网络,修订完善农村集体聚餐管理办法,全面加强农村50人以上集体聚餐活动的食品安全指导工作,进一步提升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八)严厉打击餐饮服务环节违法犯罪行为。综合运用行政、法律、经济、舆论等多种手段,严厉打击采购、使用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动物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不合格调味品、非食用原料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依法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的底线。强化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衔接,对涉嫌犯罪的案件,要及时移送立案,严禁以罚代刑,依法从重、从严、从快查处案件,确保对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追究到位。
四、工作职责
各村(社区)、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负其责、协作配合、形成合力,切实加强“联动、联防、联控、联打”机制建设,确保百日大整治行动顺利进行。
(一)各村(社区)负责本辖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百日大整治行动的组织协调,并协助做好相关排摸整治工作。
(二)镇食安办:负责全镇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百日大整治行动组织实施、综合协调。
(三)公安部门:负责涉嫌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案件查处,协助做好相关整治工作。
(四)工商部门:负责对无照或超范围等违法经营行为的查处。
(五)食药安全监管部门:负责餐饮服务环节专项整治,强化餐饮业原料进货溯源制度,严厉查处采购、使用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动物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不合格调味品、非食品原料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
(六)卫生部门:协助做好餐饮服务食品检验检测和食物中毒事件的调查。
(七)环保部门:负责做好各类餐饮单位的污染整治工作。
(八)城管部门:负责对各类餐饮食品摊贩进行调查摸底和专项整治。
(九)新居民管理部门:负责做好各类小型餐饮单位、企业食堂调查摸底,协助做好相关整治工作。
五、时间安排
百日行动期间为2013年5月13日至8月30日。
(一)宣传发动阶段(5月13日~5月18日):制订百日大整治行动方案,成立整治领导小组,采取各种形式,通过各种渠道广泛宣传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形成多方参与的浓厚氛围。
(二)调查摸底阶段(5月19日~6月19日):组织开展对辖区内所有餐饮服务单位进行“拉网式”调查摸底,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同时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隐患进行彻底排查,切实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排查不留死角。
(三)集中整治阶段(6月20日~8月20日):按照整治方案要求,围绕整治工作重点开展监督检查,严格规范餐饮服务行业经营秩序,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厉查处,对餐饮服务环节存在的食品安全隐患和突出问题开展集中整治。
(四)巩固提升阶段(8月21日~8月30日):按照本次整治的目标、任务要求,及时总结评估。结合整治过程中暴露出来的问题,查漏补缺,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建立监管长效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村(社区)、各有关单位要以对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把百日大整治行动摆上突出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加强领导,统筹安排,切实抓紧抓好,抓细抓实。为加强全镇百日大整治行动的领导,专门成立百日大整治行动领导小组,负责百日大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工作。
(二)严格执法,规范管理。按照“检查排查要严密、专项整治要严格、处理打击要严厉”的要求,督促落实餐饮服务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全员、全过程的食品安全管理,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履行监管职责,加大执法力度,严肃查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三)强化督查,落实责任。要根据工作目标和任务,采取有效措施,落实执法责任制,对工作开展检查评估。镇百日行动领导小组将对整治工作进行督导检查,确保整治工作不走过场,任务落实到位。要加大对餐饮服务环节食物中毒事故和突发事件的防控力度,如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和突发事件,要在第一时间按照规定报告和处置。
(四)积极探索,长效监管。要认真总结提升好的经验和做法,探索创新餐饮食品安全监管新方法、新措施,并在常态管理中加以实践完善,形成长效监管机制。积极推进量化分级和五常法、三常法管理。认真实施网格化管理、责任人约谈和“黑名单”制度,建立行业自律、部门监管、社会公众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
(五)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和网络等平台,广泛深入宣传百日大整治行动的目的意义。加强正面宣传,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导向,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监督作用,营造人人关注食品安全、人人参与食品安全的社会氛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