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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凤鸣街道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的通知
各村、社区,各相关单位:
根据《桐乡市2013年食品安全工作要点》(桐食安委〔2013〕1号)的要求,为切实加强街道食品安全综合整治,提高基层食品药品监管能力,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经研究,决定成立凤鸣街道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具体名单公布如下:
主 任:张建平
副主任:姚国中 潘 星 姚新田 朱耿勤
委 员:卫洪标 姚长鑫 潘汉江 朱金梅 沈斌林
费伟强 黄 群 马 骋 丁国强 陈正荣
街道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下设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站,由卫洪标担任站长(兼),朱金梅担任工作人员(兼),张艳担任联络员(专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