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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市水利局深入推进“阳光工程”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1-06-02 桐乡市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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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市水利局深入推进“阳光工程”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机关各科室、局属单位:

《市水利局深入推进“阳光工程”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局党组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桐乡市水利局

                         2013年6月19日

 

 

市水利局深入推进“阳光工程”建设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和监督行为,推进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全过程公开透明运行,根据省水利厅、市纪委关于深入推进“阳光工程”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现就我局深入推进“阳光工程”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促进权力规范、透明运行为目标,以监督和制约权力为核心,以打造“六大阳光工程”为内容,以电子政务为主要载体,积极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规范权力阳光运行,做到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事项全公开、过程全规范、结果全透明、监督全方位,着力形成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促廉洁的工作机制,确保水利工程、资金、干部及生产安全。

二、公开内容和责任科室

    按照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深化水利系统“阳光工程”建设实施意见》精神,围绕阳光规划、阳光招标、阳光监管、阳光审批、阳光执法和阳光服务“六大阳光工程”建设,加大公开力度,着力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

(一)阳光规划

政府性投资水利项目发展规划、建设计划公开。政府性投资水利项目发展规划、建设计划的编制,应坚持公开论证和科学评估制度,规划编制中,要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和有关专家的意见,保障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对重大决策事项的知情权、参与权和建议权。

责任科室:水利建设科、河道管理站等相关科室。

公开内容:水利总体发展规划和年度开工建设计划等。

公开方式:市水利局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专栏等方式。

公开范围:全社会。

公开时间:批准后7个工作日内。

(二)阳光招标

招标投标过程公开。政府性投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要严格遵守工程招标投标有关法律、法规和管理办法,依法实行招标投标制度。在招标投标中,严格落实“招标人自主招标、评标委员会独立评标、政府依法监督”的原则,充分保证招标投标行为的公开、公正、公平。

责任科室:水利建设科、河道管理站等相关科室。

公开内容:招标公告、评标结果等。

公开方式:市水利局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专栏等方式。

公开范围:全社会。

公开时间:按招标文件约定。

(三)阳光监管

1、施工过程管理公开。各责任科室要切实加强对工程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的管理,做到文明施工和安全生产,主动接受群众监督,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

责任科室:水利建设科、河道管理站、质量监督站等相关科室。

公开内容:项目基本信息(项目名称、概况、资金筹措、建设时间、建设单位与参建单位信息等)、项目建设进度计划、资金支付、完成情况等。

公开方式:市水利局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专栏等方式。

公开范围:全社会。

公开时间:施工期间。

2、设计变更管理公开。重大项目设计变更应严格管理程序,按照规定论证审批后予以公开。

    责任科室:水利建设科、河道管理站等相关科室。

公开内容:变更设计原因、依据、设计方案和变更金额等。

公开方式:文件、市水利局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专栏等方式。

公开范围:全社会。

公开时间:批准后7个工作日内。

3、工程竣工验收、审价公开。竣工验收是工程交付使用的重要环节,要按照《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认真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审价,严格按程序办事。

责任科室:水利建设科、河道管理站、质量监督站等相关科室。

公开内容:项目名称、建设规模、项目法人、各参建单位名称、参加单位,项目审计、工程决算、档案验收等情况,工程质量等级、项目综合评价及各参建单位的综合评价情况、交付使用时间、验收结果等。

公开方式:文件、市水利局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专栏等方式。

公开范围:全社会。

    公开时间:竣工验收期间。

(四)阳光审批

水利行政审批公开。进一步规范水行政许可流程,完善办事指南、审批流程图,推进审批结果公开,创新审批方式,提高审批效率。

1、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公开。

责任科室:水政水资源科。

公开内容:项目建设地点、建设规模等。

公开方式:文件、市水利局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专栏等方式。

公开范围:全社会。

公开时间:批准后7个工作日内。

2、取水许可审批公开。

责任科室:水政水资源科。

公开内容:项目建设地点、主要技术指标等。

公开方式:文件、市水利局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专栏等方式。

公开范围:全社会。

公开时间:批准后7个工作日内。

3、涉河涉堤建设项目审批(含占用水域审批)公开。

    责任科室:水政监察大队。

公开内容:项目建设地点、建设规模等。

公开方式:文件、市水利局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专栏等方式。

公开范围:全社会。

公开时间:批准后7个工作日内。

(五)阳光执法

严格按照相关水法律法规规定的执法权限,文明执法,阳光执法。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

责任科室:水政监察大队。

公开内容:处罚标准、处罚程序等。

公开方式:文件、市水利局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专栏等方式。

公开范围:全社会。

公开时间:结案后7个工作日内。

(六)阳光服务

科学设置每一项行政权力和公共事务事项的业务运行流程,进一步优化流程,简化环节,提高工作效率。加强党务政务公开工作,提高党务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

责任科室:局机关各科室。

公开内容:各科室工作职责和按照工作职责所作出的服务承诺等。

公开方式:文件、宣传橱窗、网站等方式。

公开范围:全社会。

公开时间:年初。

三、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切实加强“阳光工程”建设的组织领导,局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局其他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水利局深入推进“阳光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名单附后)。各科室要从思想上充分认识到推进“阳光工程”建设的重要性,务必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全面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在实施过程中,要建立严格的责任制,按照公开的内容、方式、范围、时间等要求,落实责任到人、明确监督到人、问责追究到人,确保各个环节的公开工作落实到位。

2、加强配合,认真实施。各科室对本实施方案中明确的公开工作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要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定期向分管领导报告情况,定期进行跟踪考核,建立起规范的工作台帐,不断完善工作运行机制,确保工作目标的实现。

3、加强督查,确保实效。局纪检监察组织负责对本方案实施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全面了解有关规定和要求的落实情况,及时发现和整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同时,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不断发挥法律监督、行政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的作用,努力形成监督合力,确保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附:市水利局深入推进“阳光工程”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抄送:嘉兴市水利局,桐乡市纪委(监察局),各镇(街道)农业经济服务中心。

桐乡市水利局办公室                    2013年6月19日印发

 

附:

市水利局深入推进“阳光工程”建设领导小组

成员名单

 

组  长:张雪根

副组长:顾根潮  张坤泉  肖炳鑫  朱盛祖  庄建树  郭秀琴

成  员:朱岳明  唐敏  陈雪元  胡献明  钟平华  范生虎  胡兴元  沈正涛  张  岚  沈松根  金胜荣  张云飞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顾根潮同志兼任,副主任由朱岳明、陈雪元同志兼任。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组织协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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