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局属各科室、大队:
现将《桐乡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强网清源”集中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桐乡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3年9月6日
桐乡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
“强网清源”集中行动方案
为巩固食品安全治理整顿成果,全面提升食品安全水平,保障中秋国庆两节期间食品安全,根据8月30日浙江省食品安全“强网清源”集中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浙江省食品安全“强网清源”集中行动方案》(浙食安委〔2013〕6号)和《桐乡市食品安全“强网清源”集中行动方案》(桐食安委〔2013〕4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决定于即日起至10月8日,在全市餐饮服务环节开展食品安全“强网清源”集中行动。现就我市开展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强网清源”集中行动提出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大宣传、大动员、大排查、大整治、大打击”的要求,充分发挥分区划片、包干负责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基层责任网络体系的作用,通过一个月的集中行动,结合学校食堂及周边餐饮单位专项检查行动、中秋国庆“两节”期间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检查行动、“餐剑三号”凉菜及生食海产品专项整治行动等一系列活动,着力解决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实现对全市范围内餐饮服务食品生产经营情况底数清、情况明、动态知、信息畅,各项工作制度长效运作,坚决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底线。
二、重点任务
根据当前餐饮食品安全领域出现的新情况,“强网清源” 集中行动突出以下4个方面重点:
(一)整治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以米面、蔬菜、乳制品、水产品等大宗消费食品为重点品种,以月饼、卤味等自制零售单位为重点对象,重点排查整治在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滥用添加剂等行为。
(二)整治将回收食品作为食品生产原料行为。以月饼、卤味等自制零售单位为重点对象,重点排查整治是否建立了回收食品登记销毁制度,是否对回收的和销毁的食品按要求记录,是否存在使用回收食品或食品废弃物作为原材料生产食品,以及改换包装、涂改生产日期等行为。
(三)整治生产经营有毒有害肉及肉制品。以熟肉卤味等肉制品自制零售单位为重点对象,重点排查整治无证照生产加工和销售肉制品,制售“注水肉”,使用病死、毒死、来源不明及未经检疫的禽畜肉加工肉制品,以及餐饮服务单位、集体食堂从未获证企业购进并销售肉制品等行为。
(四)整治废弃油脂回流餐桌。以辖区小餐饮单位、集体食堂为重点对象,以城乡结合部和新居民集聚区等重点整治区域,重点检查食用油的使用情况和索证索票情况,排查散装油标签标识不规范等行为。
具体实施中,做到“八个一”:一是走访排查一次。9月11日前,完成辖区内餐饮单位的排查,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及时督促整改各类风险。并将省食安办的《食品安全“九不”准则》(见附件5)发放给餐饮单位,按要求张贴。二是分析梳理一次。对辖区内餐饮服务环节存在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进行深入分析梳理,研究对策措施,并落实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三是重点企业约谈一次。将食品安全隐患较多、曾经发生过食品安全事故、生产经营者诚信意识淡薄的餐饮单位列为本次集中行动的重点对象,对企业负责人进行约谈。四是联合执法一次。参加多部门围绕重点整治内容开展的集中联合执法活动,营造强大声势,坚决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五是集中移交打击一批。利用“强网清源”的契机,深挖案源,加大刑事打击力度,集中移送一批涉嫌犯罪的案件。六是集中宣传一次。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和互联网、微博等新兴媒体,集中加强对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工作成效、典型案例、诚信建设等方面的宣传报道,着力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七是整顿治理一批突出问题。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难点问题,加大综合治理力度,力求整治一项、规范一项,确保整治问题不反弹。八是建立一批长效机制。在整治规范的基础上,建立一批长效机制,出台规范性文件。
三、工作内容
(一)立即开展学校食堂及周边餐饮单位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秋季学校开学之即对学校食堂及周边餐饮单位开展专项整治,结合我市十万学生饮食放心工程的目标和要求,加大日常监督和指导力度,严把原料采购关,禁止学校食堂加工和使用容易发生食物中毒的各类食品,防范学校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二)加快推进“阳光厨房”建设。创新监管模式,强化餐饮服务单位自律诚信经营意识,加快推进餐饮服务单位“阳光厨房”试点建设工作,确保试点工作如期推进,取得实效,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饮食安全的良好氛围。
(三)全面开展中秋国庆“两节”期间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检查行动。结合本市实际,以旅游景点、车站码头、特色街道等重点场所的餐饮服务单位以及接待旅游团队宾馆饭店及餐馆、农家乐和承办集体聚餐的大、中型餐饮服务单位重点检查餐饮单位为重点对象,开展全面监督检查,严防食物中毒事故发生,保障“两节”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
(四)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实行市、镇(街道)、村(社区)三级负责制。进一步完善农村厨师档案,开展体检、培训,规范农村集体聚餐申报管理和现场指导,积极创新管理机制和方式方法,扎实推进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有效保障广大农民的饮食安全。
(五)组织开展“餐剑三号”凉菜及生食海产品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未经许可擅自加工、供应凉菜及生食海产品等违法违规行为,监督指导有资质的餐饮单位切实做到按“五专”(专间、专人、专用工具、专用消毒设施、专用冷藏设施)及相关规定要求加工供应凉菜及生食海产品,实现餐饮服务单位凉菜及生食海产品加工制作程序化、制度化、规范化,消除食品安全隐患,防控食物中毒发生,保障公众饮食安全。
(六)深化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百日大整治行动。在前期调查摸底的基础上,按照整治方案要求,围绕整治工作重点开展监督检查,严格规范餐饮服务行业经营秩序,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厉查处,对餐饮服务环节存在的食品安全隐患和突出问题开展集中整治。同时全面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构建长效管理机制。
(七)继续开展小餐饮食品安全整规工作。巩固深化小餐饮整规成果,进一步提升小餐饮食品安全总体水平。按照“规范一批、提升一批、淘汰一批”要求,以创建卫生镇为重点地区,以小餐饮为重点对象,加大监督指导力度,积极鼓励和引导有条件的小餐饮改造提升,坚决取缔基本条件不具备、存在严重食品安全隐患和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小餐饮。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将此项工作作为消除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隐患、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把“强网清源”集中行动摆上突出位置,列入当前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统筹安排,切实抓紧抓好,抓细抓实。为加强全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强网清源”集中行动的领导,专门成立领导小组(见附件1),负责全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强网清源”集中行动的组织领导工作。同时落实监管责任和工作措施,分片包干,责任到人,使“强网清源”集中行动取得扎实有效的成果。
(二)加大违法违纪打击力度。充分发挥镇(街道)及村(社区)食品安全责任网络的作用,调动社会各方力量,对各自辖区范围内的所有餐饮服务经营单位进行认真排查。要切实履行法定职责,依法从严惩处违法违规单位,对涉嫌犯罪案件,要注重线索收集、及时移送立案,并积极主动配合司法机关调查取证,做好对涉案食品的封存、抽检、检验鉴定等工作,严禁罚过放行、以罚代刑,确保对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追究到位。
(三)提高宣传力度。要充分利用电视、报纸、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加强正面宣传,广泛深入宣传“强网清源”集中行动的目的意义。大力宣传和推行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完善举报奖励政策,确保奖励兑现及时便捷、发放到位。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引导和社会监督作用,广泛宣传企业诚信自律公约,鼓励社会各方力量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形成执法监督和舆论监督的良性互动,形成群防群控的强大社会合力。
(四)规范信息报送。建立集中行动信息周报制度,每周三下午17时前各中队将附件2-4报送餐饮服务监管科和稽查大队。各中队要指定专人负责行动期间的信息统计报告工作,保障信息报送及时畅通。10月7日前,各中队报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强网清源”集中行动工作总结。重大食品安全信息随时上报。
附件:1.桐乡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强网清源”集中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浙江省餐饮环节“强网清源”集中行动情况统计表
3.浙江省餐饮环节“强网清源”集中行动“八个一”目标完成情况工作报表
4.餐饮环节“强网清源”集中行动检查情况周报表
5. 浙江省食品安全“九不”准则
附件1:
桐乡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餐饮服务
食品安全“强网清源”集中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为加强对全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强网清源”集中行动的领导,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成立餐饮服务“强网清源”集中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王正华
副组长:游子恩 沈顺华 沈忠华
成 员:徐贤忠 张来春 颜利芬 黄群 李伟 於华 龚树良 沈智江 倪汉其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沈顺华兼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2:
浙江省餐饮环节“强网清源”集中行动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2013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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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 别 |
项 目 |
检 查 情 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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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 处置 |
事故起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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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置起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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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 查 情 况 |
责令整改户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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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合格户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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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 处 情 况 |
查处违法行为起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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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查处起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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吊销许可证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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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缔无证经营户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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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没款金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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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案货值(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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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检 情况 |
食品(件) |
月饼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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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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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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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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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具(件)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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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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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 培训 情况 |
“九不”准则张贴情况 |
辖区餐饮单位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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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贴单位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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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宣传 |
广播电视 次,互联网 篇,报纸 篇,其他媒体 篇(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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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宣传资料(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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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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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 举报 |
受理起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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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结起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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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罚款金额以立案数统计。
填报人: 联系电话:
附件3:
浙江省餐饮环节“强网清源”集中行动“八个一”
目标完成情况工作报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2013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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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
单位 |
数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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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访排查一次 |
检查家次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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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动人次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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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查出的隐患数 |
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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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梳理一次 |
梳理出的行业性、系统性隐患数 |
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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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企业 约谈一次 |
餐饮单位总数 |
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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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对负责人约谈的餐饮单位数 |
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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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执法一次 |
组织开展联合执法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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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案件协调会议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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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移交打击一批 |
涉嫌犯罪的立案数 |
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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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移送公安机关的案件数 |
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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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宣传一次 |
组织开展宣传教育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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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开展行业自律提醒的餐饮单位 |
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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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整顿一批 突出问题 |
已开展整治的突出问题 |
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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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一批长效机制 |
已建立的长效机制 |
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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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治理整顿的突出问题和建立的长效机制请具体列明。
填报人: 联系电话:
附件4:
餐饮环节“强网清源”集中行动检查情况周报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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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中队 |
事故 处置 |
投诉举报处理情况 |
行政案件查处情况 |
刑事案件 查处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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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起数 |
处置起数 |
受理起数 |
办结起数 |
责令整改户数 |
查处情况 |
罚没款金额(万元) |
涉案货值(万元) |
立案数(起) |
破案数(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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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书发出数 |
整改合格数 |
取缔无证无照家数 |
吊销证照家数 |
查处违法行为(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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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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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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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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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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洲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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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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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人: 联系电话:
说明:填报数据应为自2013年9月1日开始以来的累计数
附件5:
食品安全“九不”准则
一、不随意处置过期、变质食品,严格按规定登记销毁。
二、不用非食品原料、回收食品、超过保质期食品作为原料生产食品。
三、不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
四、不购买、贮存国家公布的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
五、不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
六、不生产经营危害人体健康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或者来源不明的食品。
七、不生产经营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
八、不生产经营病死、毒死、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制品。
九、不生产经营超过保质期和无标识、标签、说明书的预包装食品。
浙江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二○一三年九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