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区内各企业、各行政村:
现将《桐乡经济开发区安全生产“一周一小查、一月一大查”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浙江省桐乡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2013年9月17日
桐乡经济开发区安全生产“一周一小
查、一月一大查”制度
为健全完善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遵循“一周一小查、一月一大查”的原则,各网格要切实履行管理职责,会同有关部门对网格内各类企业实施严格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管理。具体建立排查、抄告、整治、监管、督查五个方面工作制度。
一、排查制度
各中小网格工作小组每周至少开展一次(日)安全生产排查工作,每月安监站组织网格人员开展一次(日)全面的安全生产大排查,确保网格内所有生产经营单位都能检查一次。对排查出来的隐患进行汇总、分类,对存在的重大安全事故隐患及时上报。
二、抄告制度
各网格工作小组在排查治理过程中对以下两种情况实行抄告:
(一)安全事故隐患职能部门明确的,须抄告相关职能部门。
(二)需多个部门配合整治的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或难以整治的重大安全事故隐患,及时抄报市安委办协调落实。
上述二条,由各中小网格报大网格汇总后统一上报。
三、整治制度
各网格工作小组对排查出来的安全事故隐患,要依法责令业主单位整改。对一般安全事故隐患,采取网格内自行整治或上报分管领导协调整治;对符合抄告要求的,及时抄告相关职能部门进行整治;对涉及多个职能部门的,或难以整改的,及时报市安委办开展联合执法整治或实行挂牌整治。
四、督查制度
实行三级督查制度。一级督查,分管负有安全监管职能部门的领导和联系开发区的市领导,每半年将牵头来开发区督查开展安全生产工作情况;二级督查,市安委办每季依法组织来开发区的安全生产督查不少于一次,联系部门每季对开发区进行一次安全生产督查;三级督查,开发区管委会领导每月对责任网格的安全生产督查不少于一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