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桐乡市国土资源局关于进一步推进
“简政放权、提速增效”的意见
各科室、国土所,局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狠抓落实、大干快上”的2013年工作主基调,落实“简政放权、提速增效”工作要求,以提振一流的精神状态,创造一流的工作业绩,打造一流的干事队伍来提高服务发展、服务基层、服务企业、保障发展的能力和水平。在下发《关于进一步推进“扩权强所”试点工作的意见》(桐土资发〔2013〕16号)的基础上,着重对日常国土工作中的服务事项进行再梳理、再优化,通过超前考虑、提前介入、靠前指导、上门服务、并联审批等强所优科具体措施,以用地报批同步化、登记发证快速化、收费退款便捷化、估价确认简易化、测绘查档便民化等“五化法”力推简政放权、提速增效。
(一)建设项目用地预审
除省重点项目由耕保规划科负责用地预审外,其余均由建设项目业主单位向所在地的国土资源所提出用地预审申请,由所在地的国土所直接办理。
(二)土地征收项目审核
项目征迁单位向所在地国土资源所提出征地申请,由国土资源所直接受理审核拟征地方案涉及的相关材料。
办理征收方案材料组件承诺时间由原来15个工作日,缩短为10个工作日。
(三)农转用报批
办理农用地转用手续的,各开发单位负责收集基础资料后,由国土所直接在建设用地审批系统中预录入。
耕保规划科对报批材料进行收集组件,对列入批次的项目,在10个工作日内上报。
(四)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审核
1、供地受理时点前移:⑴新增用地在报省国土厅受理农转用和征收方案时同步受理供地材料。⑵存量建设用地、存量批次用地在出具规划条件书后受理。⑶土地整治项目由耕保规划科出具供地联系单后受理。
2、分步受理前移工作:对办理公开出让土地,(1)国土所实地踏勘后出具审核意见;(2)拟出让的具体地块拟定文件请示市政府;(3)委托地价评估并确认;(4)编制供地方案和出让公告。对办理其它(行政划拨、集体使用、协议出让)供地,由国土所实地踏勘后出具审核意见;录入《建设用地批后监管系统》批前公示(划拨、使用公示时间10天,协议出让公示10个工作日)。
3、正式受理:待所需材料收齐及征地公告结束后上报市政府供地,供地审批时间5天(无特殊情况)。对需公开出让的,审核通过后约报挂牌或拍卖,挂牌出让用时30天,拍卖出让用时25天。成交(批准)之日起10天内必须签订出让合同。出让金(划拨价款)缴清后,在合同签订后2天内移交地籍窗口,由业主申请办理土地证书。
挂牌总用时从原承诺时间45天缩短为35天,拍卖总用时从原承诺时间40天缩短为30天。划拨、使用、协议出让供地总用时从原承诺时间15天缩短为7天。
(五)改变土地用途审批、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审批(包括土地超面积、调整双控指标、复核验收)
1、分步受理前移工作:(1)国土所实地踏勘后出具审核意见;(2)待规划条件通知书出具后同步批前公示。材料基本满足地价评估所需双控指标的,委托地价评估;(3)初步编制补办或复核验收方案审批表。
2、正式受理同步审批:待地价评估和批前公示结束后收齐补办或复核验收所需材料,审核通过后签订补充合同或出具复核验收合同通知书。基本用时5天。
二、登记发证快速化
1.缩短办事时限:
(1)除法定需公告的以外,一般变更登记发证时间由原来承诺的20天减少到15天。
(2)土地抵押登记主体资格审查、材料审核、实地踏看由国土所负责,地籍科受理后当天办结。解除抵押登记、查封登记、解封登记当场受理,当场办理,当天办结。
2.优化办事流程:
(1)对地复核验收后申请换发土地证的项目,加快土地证换发速度。
(2)对申请登记时提交的材料进行优化,对税票等复印件上原必须本人签字确认的改为原土地使用权权利人、现登记申请人、双方委托代理人中的任意一方签字确认既可。
(3)对领证人由原必须收件单上的申请人(代理人)本人凭收件单及身份证领取改为凭收件单及领证人身份证(非本人的,同时提供本人身份证)领取。
(4)加快内部办件流传速度,对审批中心登记窗口受理的办件,由原来隔天移交改为当天下班前移交;对崇福行政审批中心受理的办件,由原来每星期一移交改为隔天移交。
(5)进行短信平台建设,将提前办结的业务及时通过短信方式告知办件人,减少办件人等待时间。
(一)招拍挂保证金当场退款
变“坐等”为“上门”,实现从3-5天到实时的提速。土地招拍挂结束后由局财务科对未中拍者进行现场保证金退款(利用科派人协助)。
(二)补交出让金及证书工本费、权属调查登记费
收费业务量大的时候,在审批中心国土窗口增设财务窗口,协助办理各类缴费事项,减少群众等待时间。
(三)测绘费、拨地订桩费、测绘资料费
为方便群众交费,对测绘资料费等小额收费项目,由金纬公司指定专人向财务科领取发票、直接开具发票收取,财务科每天上门核销发票、收取资金,并将资金交存银行。
四、估价确认简易化
1.二级市场评估在受理委托后,一般项目地价评估在5个工作日完成,并出具地价评估报告。
2.一级市场评估在受理委托后,公开出让的工业项目用地、公开拍卖的经营性项目用地和补交地价款五万元以下(含五万元)的协议出让项目用地,地价评估在5个工作日完成,经初议小组讨论后直接确认。
3.一级市场评估除上述三类用地外,其余用地(公开挂牌的经营性项目用地、补交地价款五万元以上的协议出让项目用地、改变土地用途、调整土地容积率等),地价评估在5个工作日完成,须经初议小组讨论后提交局长办公会议确认。
(一)测绘方面
1.测绘作业快速化。对于业主提交的测量申请,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外业测量(雨雪等恶劣天气除外),并在外业完成后3个工作日内出具测绘成果资料。不用实地测量的宗地,宗地图纸当即制作办理;对复杂的内业制图,当即不能办理的,向业主作出解释并承诺办理时限。
2.推行“零障碍”服务制。开展预约测绘、电话咨询、延时服务等便民措施,全面提升测绘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3.建立应急机制。保证市民生工程、重点工程、重要项目等工作能够快速启动,快速推进;按照工作轻重缓急和难易程度,对大面积的测绘项目,采用集中力量、集中设备、集中时间的“三集中”战术,突击开展工作。
(二)档案查阅方面
1.服务全程协办。开展预约查档、延时服务等便民措施,提升查档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2.查档服务联动。建立与市档案馆的联系互动机制,对于局没有的档案,及时帮助联系可能保存的单位。
六、有关要求
㈠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简政放权、提速增效是转变政府管理职能的重要举措,是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迫切要求。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简政要减得干净,放权要下得彻底,以大改革促大发展”的要求,切实加强“简政放权、提速增效”的组织领导,局专门成立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成员由科室(单位)负责人组成。各科室(所、单位)必须高度重视,按照优化后的工作流程和缩短后的办事时间,扎实工作,狠抓落实。
㈡加强工作监督,做好工作指导。局监察室要牵头对服务对象组织开展回访,根据回访情况进行综合考核,以最大程度提升国土系统群众满意度。要推行工作落实和督促检查责任制,按照工作项目化的要求,抓好细化分解落实,明确目标任务、工作内容、完成时限、执行单位和责任人,分解到每个季度、每个月,分阶段稳步推进,环环相扣抓落实。局相关科室和单位要经常到国土资源所进行业务指导,同时要对各项业务的开展情况进行监督。各国土资源所要严格规范行政管理、审批、执法行为,主动接受有关部门和局相关科室的监督指导,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各科室(所、单位)要做到上下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发扬团队精神,形成工作合力,努力打造一支优质高效的国土资源服务团队。
(三)坚持工作创新,推进提速增效。只要有利于发展、有利于基层工作、有利于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能放的都下放,真正放权于基层、放权于企业、放权于市场、放权于社会。要进一步简化行政流程,最大限度地减少办事环节、简化办事程序、缩短办事时限、削减前置性条件。对重点项目要实行特事特办、一事一办,创新审批流程,开辟“绿色通道”。要严格执行首问首办负责制和服务承诺制,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要推行“四心”服务,服务群众要热心,接受咨询要耐心,受理资料要细心,化解争议要暖心,争取“零”投诉,争取百分百满意。
桐乡市国土资源局
2013年8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