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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麻镇食品安全百日严打行动方案
为切实解决食品安全领域突出问题,进一步提升我镇食品安全水平,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于2014年3月1日至6月10日在全镇范围内开展食品安全百日严打行动(以下简称百日严打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按照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的要求,严厉打击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群众反响强烈、带有行业“潜规则”性质的危害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形成高压威慑态势,促进我镇食品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一)抽检一批重点品种。加大监督抽检力度,以问题为导向,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督抽检。
(二)深挖一批违法线索。通过监督抽检、风险监测、监管排摸、公开征集和群众举报、媒体监督等手段,挖掘案件线索。
(三)约谈一批违规企业和监管责任人。对违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市场举办者进行约谈,要求企业限期整改问题,整改不到位绝不放过;对符合《桐乡市食品安全行政约谈制度》规定情形的,对其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进行行政约谈。
(四)整治一批突出问题。根据日常监管、隐患排查、风险监测等掌握的情况,重点整治隐患多、风险大、问题突出的行业和企业。
(五)查处一批食品违法案件。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对不构成刑事犯罪的,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六)拟定上报一批黑名单。按照《浙江省食品安全黑名单管理办法(试行)》(浙食安办规〔2013〕1号)和《桐乡市食品安全红黑榜制度》(桐食安委〔2013〕6号)规定,拟定一批食品企业“黑名单”上报市食安委。
(七)上报一批典型案件。要注重抓大案、办要案,及时上报一批典型案件,在全市百日严打行动总结时予以通报。
(八)奖励一批举报有功人员。畅通96317等举报投诉渠道,落实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及时兑现举报有功人员奖励资金。
(九)发布一批消费警示。在食物中毒高发期、特殊消费季节、发现共性食品安全隐患特殊群体等关键节点,及时上报并通过网络、报纸、广播等媒体发布食品安全消费警示。
二、打击重点
(一)重点行为
1.在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收购、贮存、运输等过程中,使用禁限用农药(如在蔬菜、水果、榨菜、茭白、杭白菊等使用禁限用高毒农药)、兽药及滥用添加剂、着色剂等物质的行为。
2.私屠滥宰生猪(羊)、屠宰病死动物和检测不合格生猪(羊)、注水及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质、未按规定进行瘦肉精检测等行为;病死猪(羊)、甲鱼等病死动物未经无害化处理直接扔弃行为。
3.滥用食品添加剂,如凉粉凉皮等滥用含铝添加剂等行为;用非食用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处理食品,如用甲醛加工食用血产品、用罗丹明B染色花生米、用吊白块加工米面制品等行为。
4.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为原料生产加工食品,如以废弃油脂为原料加工制作食用油以及以此类食用油为原料加工制作食品,用过期卤味、糕点等重新回收加工等行为。
5.生产经营有毒有害肉及肉制品、水产品及其制品,如使用病死、毒死、来源不明及未经检疫的禽畜肉加工肉制品,非法收购、销售病死及死因不明甲鱼等行为。
6.农村集体家宴烹饪场所食品加工卫生条件简陋,冷藏设施不足,半成品与熟食长时间混放,极易引起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隐患行为。
7.餐饮具集中消毒生产过程中不符合卫生规范要求、无证非法从事餐饮具集中消毒行为。
(二)重点场所
1.无证无照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
2.食品集中生产加工、制作区域;
3.冷冻食品仓库;
4.大型食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及其周边区域;
5.屠宰场所;
6.学校、企业及设住院部医院的食堂。
(三)重点品种
1.农贸市场、大型超市、餐饮单位自制食品;
2.学校桶装饮用水及其周边的劣质食品;
3.餐饮单位使用的食用油、肉类制品;
4.集中式消毒餐饮具。
各相关职能部门和单位可根据本管辖范围内消费量大、安全隐患多的重点产品和重点区域,结合实际确定整治打击重点,坚决摧毁制售有毒有害的“黑工厂”、“黑作坊”、“黑窝点”等。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事件底线。
三、工作措施
(一)统一组织领导。百日严打行动由镇食安委统一领导,镇食安办负责组织协调,下设综合组、案件组、宣传组,建立定期例会制度,协调解决案件打击中遇到的问题,制定工作方案指导全镇工作。综合组负责重大行动部署、行动信息收集、督查督办等工作;案件组负责协调、指导违法违规案件的查处及涉嫌犯罪案件的立案、侦查、起诉、审理等工作,加大对食品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宣传组负责行动期间的宣传报道、舆论引导等工作。
(二)建立健全机制。成立食品案件专门办案小组,建立联合执法机制,综合运用行政、法律、经济、舆论等多种手段,加大打击力度。对一些重点领域和突出问题,探索有效监管机制和解决办法。
(三)深挖案源线索。通过市统一的新闻发布会、公告等形式,向社会发布百日严打行动信息,通过公开征集打击重点和案件线索、对辖区内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开展排查,加大监督抽检、风险监测力度,深入发动人民群众举报,鼓励媒体参与监督等手段,寻找收集案件线索。
(四)强化督促检查。镇食安办会同镇有关部门加强对百日严打行动的督查指导,适时组织督查暗访组检查行动进展情况。对案件查处力度大、案件查处数量多的部门及时上报市食安委建议进行通报表扬;对打击不力,出现食品安全问题的进行通报批评。加大食品安全行政问责力度,对失职、渎职行为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四、工作要求
(一)明确职责分工。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要把百日严打行动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加强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迅速发起严打快打攻势,确保本次行动取得实效。食用农林水产品在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前,由农经部门负责;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后,按照生产经营主体分别纳入生产、流通、餐饮环节监管。各有关部门要抓紧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全面部署百日严打行动。
(二)形成打击合力。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切实用足用好“两高”司法解释等法律武器,加大执法力度,共同形成打击合力。公安机关要集中警力查办食品领域违法犯罪案件,对重点案件实行挂牌督办。镇食安办要围绕整治、执法过程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召开协调会予以解决,强化联合执法,以查处大案要案为突破口,震慑违法犯罪分子。
(三)规范信息披露。各村(社区)和各有关部门每月向镇食安办报送百日严打信息,大案要案线索、查处的典型案件要随时报送。相关信息由镇食安办负责上报市食安办,相关部门不得擅自发布。于2014年6月8日前将百日严打行动工作总结报镇食安办。
联系人:沈中华,联系电话:13819393810(镇663810、市533810),QQ:126312669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