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围绕全市“改革走在前列、发展绩效突出、社会管理一流、人民群众满意”的奋斗目标,顺应人口计生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坚持“强基础、提素质、创特色、促转型、保稳定”的工作主线,狠抓落实,稳中求进,为大麻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二、考核内容
主要考核指标为:计划生育率、依法行政、统计质量、优质服务、流动人口计生服务管理、综合决策、工作得分(见责任书)。
工作质量指标为
1.宣传教育(16分):深入宣传《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切实加强环境舆论的宣传,及时反映本单位的计生工作,积极为《计划生育工作简报》投稿,进一步规范村级人口学校,加强生育文化宣传教育点环境建设,搞好一年二次生育文化示范户活动;积极推进生育文化园地建设;加强“三优”工作,使全镇的三优目标人群——新婚人员、怀孕人员、0~3岁婴幼儿看护人员接受培训率都达到85%以上,使“三优”工作取得实效;结合“阳光计生行动”进一步巩固各村(社区)的计划生育宣传栏或宣传橱窗,定期更新计生宣传内容,增强宣传效果。通过多渠道、多途径广泛开展“五期”教育,普及计生基础知识,育龄群众基础知识知晓率达到90%以上。要加大对避孕节育、生殖保健、优生优育等科技知识的宣传力度,尤其是要扩大男性生殖健康知识宣传教育面;开展好“世界男性健康日”、“世界艾滋病日”等活动,营造“关心男性健康”大氛围,努力使男性生殖保健服务率达到20%以上,积极参与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活动。全面落实好国免项目宣传工作,已婚育龄夫妇生殖健康和优生知识普及率达到100%;新婚和待孕夫妇优生咨询指导率达到100%。
2.优质服务(34分):进一步深化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群众满意程度达90%以上。加大对农村育龄群众计生科普知识宣传力度,引导育龄群众自愿参与国免项目及落实适宜的长效节育措施,国免项目参检率80%以上;及时干预出生高危人群,对生育过病残儿的夫妇生育二孩的优生指导和服务率达到100%以上。避孕方法知情选择率达100%,长效措施节育率达到80%以上,期内放环率达到70%以上、结扎率达到90%以上,并把知情选择的对象扩大到未婚人群和新居民人群。按照要求实行分级随访制度,随访率达100%。村计生服务员对当月计生四项手术者及产后妇女、新婚、孕期、使用药具人员进行随访服务,上门随访率达到100%;各村(社区)要建立好详细的随访服务档案,并对随访对象进行跟踪服务,使用好规范的随访笔记。加大新技术、新方法的推广应用力度,提高避孕有效率,减少意外妊娠发生;加强避孕药具供应和管理,积极探索完善避孕药具使用不良反应监测,保护育龄群众身心健康。为已婚育龄妇女免费开展一年两次的查孕、查环、查病服务和生殖健康服务,参检率达到90%以上,并做到记录完整,80%的已婚育龄妇女建立生殖健康档案;加强避孕药具管理和服务,保障避孕药具网点的有效供应,全面完成避孕药具可及率。
3.依法管理(13分):认真贯彻实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签订好系列计生协议,严肃生育政策,及时发放《一孩生育证》,及时受理、审核、上报再生育对象申请和特殊情况再生育对象申请,对离再婚夫妇、流入流出人员、特殊家庭未婚青年要经常性搞好调查,建立重点对象管理档案,每月进行跟踪随访与服务。做到关口前置,严格控制带胎审批。对计划外生育要及时协助做好调查取证工作,对计划外生育社会抚养费的征收,要积极做好工作,要求当年度违法生育案件立案率100%,征收金额兑现率70%以上。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无因违反“七个不准”等行政侵权行为而导致的恶性案件和重大突发性事件的发生。落实有关计划生育优先优惠政策,落实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持制度和特扶制度的完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计生公益金对象等调查、审核、上报和奖励费发放工作。协同公安、民政等有关部门处理好非法收养子女问题。完善计生政务、村务公开、公示制度,并延伸到村民小组、社区卫生服务室、文化示范户和计划生育有奖举报制度。
4.流动人口计生管理(15分):进一步落实与卫生部门信息联系、反馈、通报制度,对没有《一孩生育证》的怀孕对象、生育对象及时与计生部门联系,共同配合做好工作。进一步完善和落实以现居住地管理为主的工作机制,各村(社区)要建立统一的流入、流出人口管理档案,完善流动人口全员信息,帐册填写规范、项目齐全;规范使用流动人口月报告单,做到变更及时,实行动态管理;健全流动人口育龄夫妇节育档案,对已婚育龄妇女每年进行两次查孕查环查病服务,90%以上的育龄妇女得到管理与服务;认真做好验发证工作,流动人口验证率、发证率分别达到100%;与流出育龄人员签订协议书,并做到每季一次见面或通讯联系,一年二次(分别在5月和10月底前)寄回孕环情检查报告单;与流入人员在10人以上的单位签订流动人口计生管理责任书,落实工作经费,做好外来人员四项手术费报销工作,加强对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加强对外来婚嫁对象的婚育管理,与未结婚登记外来女青年签订婚育管理合同,并积极协助做好婚姻状况证明的催办工作。
5.统计管理(14分):加强育龄妇女信息管理网络建设,负责抓好本辖区内的育龄妇女信息变更、上报,确保信息准确、及时、完整,无育龄妇女信息差错或遗漏现象;加强计算机等网络设备管理,无人为事故发生。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统计,无出生漏(瞒)报、性别错报、初婚错漏报,不得借故迟报,不得弄虚作假,规范村级月报告单。拓宽育龄妇女信息的采集渠道,建立计生信息资源共享和长效管理机制,每月与卫生、公安、民政等有关部门搞好信息核对,并加强自查和逻辑审查工作。出生当月上报率90%以上,计划外出生上报及时。按月整理好报表、联系单、花名册、信息核对资料、有关证明复印件等各类相关统计资料,并按要求及时做好村级档案归档工作。
6.基层基础工作(6分):按照上级考核的要求,配足配强村级计生服务员,确保2000人口(含流入人口)以上的村(社区)全部配备2名以上计生服务员;健全组级计生联络员,并充分发挥其作用;村级协会做到“机构、人员、经费、待遇”四到位,认真抓好 “两办”文件贯彻落实情况的督查工作,进一步深化完善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健全制度、完善章程、规范协议、建立档案,充分发挥计划生育协会在基层工作中的作用。继续抓好计生协会“少生快富”项目建设;利用“5.29”活动、“文化示范户”等阵地,开展宣传服务活动,并能有效地开展群众预防艾滋病项目宣传教育活动,使群众的预防艾滋病知识知晓率达到75%以上,基本掌握预防措施。发挥会员作用,进一步巩固会员联系户制度。
7.完成临时性布置的各项任务(2分)。
加分、扣分
1.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得到镇级及以上肯定并推广的每项加1分。作为先进典型经验交流介绍的每次加0.5分。(桐乡1分、嘉兴2分)。各类示范创建和项目建设(桐乡级加0.5分、嘉兴级加0.7分、省级加1分)。
2.全年编写的信息3篇,短讯2篇。信息少1篇扣0.2分,短讯每少1篇扣0.1分。每录用1篇信息加0.2分,短讯加0.1分,加分最高不超过1.5分。
3.严格再生育审批,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每出现一例扣 3分;计划外报计划内出生(包括非法收养五个月以上未报)的,每一例扣5分。同时取消当年度村集体、个人先进评比资格。
4.出现计划外出生每例扣2分,未掌握情况的加倍扣分。
5.规范四项手术费报销制度,做好四项手术费的报送和发放工作,如出现多报或报而不发等情况,每例扣3分,并取消当年度村(社区)集体、个人先进评比资格。
6.在省、嘉兴市、桐乡市计生工作考核、暗访、调研中,没有明显差错的,加1分。单项性督查加0.5分.对失分较多,影响整个计生工作水平的扣1-3分,同时,该村不得评为当年度先进集体。
三、考核与奖励办法
(一)考核对象:各行政村(社区)。
(二)考核方法。考核评估在村自查的基础上,镇政府委托镇人口与计生领导小组采取年中和年终检查与平时暗访相结合的办法进行考核。对各行政村、社区的总体考核评分年中占30%,年底占60%,平时暗访10%,每次考核结束以百分制形式通报党政班子人员,村、社区主要领导。
(三)考核奖惩
1.考核总评分与村、社区干部考核工资、奖金挂钩,分档实行奖罚。
(1)按责任书考核,经考核,全面完成责任书1—7项指标要求的为达标单位,得基数奖(见附表)。1—3项指标中有一项不达标的,实行“一票否决”,不得基数奖,并扣除年终镇政府对各村(社区)考核中的计生分值(全部)。4—7项指标中有一项未完成的,每项扣除基数奖25%,并扣除年终镇政府对各村(社区)考核中的计生分值(相应部份)。
(2)工作考核实行分档奖罚考核:按百分制考核评分表考核,按总评分排名,从高到低分档奖罚情况如下:一档2个,均奖励2000元;二档2个,均奖励1000元;三档4个,不奖不罚;四档2个,均扣1000元;五档2个,均扣2000元。当年度出现计划外生育的村(社区)不实行奖励。如第四、第五二档工作得分达到93分及以上的不再扣奖励。
2.计划外生育社会抚养费征收考核办法:计划外出生当年度或3个月内(一方户口属省外的在6个月之内三证未齐全)未立案的每例年终扣1000元,从下年度开始,如仍未立案的每年度继续扣1000元,直至立案为止。当年度出现计划外生育每例(除一票否决外),作出决定书的当年度或3个月内未完成70%的,年终扣除1000元。从下年度开始,如社会抚养费征收完成70%以上的将不再扣取,如仍未完成70%的,每年不评各类计生先进,并且按每例1000元的标准每年年终扣取,连续考核三年,如仍未完成70%的按每例500元的标准每年年终扣取,直至完成或结案。如当年度隐瞒未报的,不管到哪一年清查出来,从清查出来当年度开始不评计生各类先进,并且从清查出来当年度开始其它处罚加倍计算,直至完成或结案。历年来计划外未立案的和已作出决定书未征收到70%以上的将列入考核。
3.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扎实推进,目标人群平均覆盖率达到80%以上,各村年终奖励800元,未达标的,年终扣800元。长效节育率达到80%以上年终奖励2000元,在75%—80%年终奖励1000元;在70%—75%不奖不扣,在70%以下年终扣800元。流动人口验证率、发证率均达到100%,年终奖励500元;有一项未达标的不得奖,每发生一例应发证而未发证的,年终扣300元。
4.户口迁移:由于各行政村、社区户口管理人员基本上不是计生服务员,都是会计等人员,因此给计生管理也带来了一定的难题,有些迁进来的育龄人员已计划外怀孕都不知,因此从2014年1月起,凡育龄人员迁进的需收取当地计生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或在本地管理之前生育情况证明)。此项工作由村、社区户口管理员和计生服务员共同负责,年终考核时迁入几个育龄人员必须有几张计划生育证明,少一张扣除奖励1000元。
5.各村(社区)获得的奖金,主要奖励村、单位主要领导和具体从事计划生育工作的同志以及为完成本村本单位各项指标任务作出贡献的其他同志。社区奖扣金额按村奖扣金额的50%计算。(全面完成指标,对镇相关人员实行奖励)。
6.以上几项考核由镇政府委托镇计生办负责实施,并由镇计生办负责解释。年终分类汇总后通报各相关职能部门,由各相关部门落实到年终村、社区、单位的考核中。一票否决情况通报给镇组织办,由组织办具体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