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围绕全市“改革走在前列、发展绩效突出、社会管理一流、人民群众满意”的奋斗目标,顺应人口计生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坚持“强基础、提素质、创特色、促转型、保稳定”的工作主线,狠抓落实,稳中求进,为加快建设美丽幸福新大麻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二、工作目标
1.科学谋划,确保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单独两孩政策全面落地实施;出生人口性别比符合桐乡市考核指标;户籍人口计划生育率在95%以上,再生育全过程管理率达到90%以上。
2.全面发展,确保优质服务有效落实。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扎实推进,目标人群平均覆盖率达到80%以上;青春期健康教育有效开展,计生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免费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服务覆盖率达80%以上;新居民计划生育均等化服务稳步推进,流入和流出已婚育龄妇女登记管理率均达到85%以上;全员人口信息覆盖率达到95%以上,主要数据项准确率达到90%以上,统计误差率控制在1%以内,当年度出生上报及时率达到95%以上。
3.创新管理,确保群众满意度稳步提高。幸福家庭关爱工程实现村(居)全覆盖;全面落实计划生育惠民政策,计生特殊家庭帮扶;办事程序公开透明,审批效率不断提高,无因行政不当引发的计划生育重大案件;人口计生工作群众满意率达到90%以上。
三、重点工作任务
根据上述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2014年要着重抓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促进人口均衡发展
1.落实单独两孩政策。开展符合单独两孩生育政策摸底和群众生育意愿调查,引导符合再生育条件的夫妇合理选择再生育时间。严格控制违法生育,特别是加大对违法多孩生育的控制力度。加强政策实施过程中有关遗留问题和特殊情况的处理,做好与社会抚养费征收、再生育审批、利益导向制度、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等相关制度的衔接,确保政策平稳过渡。
2.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通过各种载体,突出有效宣传,大力弘扬男女平等的新型婚育观念。有效落实凭证终止妊娠、实名分娩等制度。落实生育全过程管理,加大监测服务,强化源头防范。继续把整治“两非”作为重中之重,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始终保持“两非”打击高压态势。
3.加强新居民生育秩序管理。完善运行机制,强化技术服务,提高流动人口计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抓好流动人口生育全过程登记管理,落实“以证管人”、“以企管人”、“以房管人”各项措施。加大区域协作力度,建立流动人口社会抚养费征收、“两非”案件查处、一孩生育服务证办理、新居民积分管理查验证等重难点工作的协作推进机制。
4.强化出生缺陷干预。落实国家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全过程监管措施,强化检查质量管理,实施标准化服务流程,做实后续服务工作,拓展生殖健康服务内容。强化出生缺陷干预工作,探索新生儿疾病筛查服务工作。
(二)关爱计划生育家庭
1.深化幸福家庭关爱工程。开展幸福家庭关爱示范创建工作,实现幸福家庭关爱工程村(居)全覆盖,不断提高计生家庭幸福指数。
2.深入开展特殊家庭关爱活动。全面实施《桐乡市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关爱活动方案(试行)》,落实资金扶持政策,规范服务内容和服务流程,深入开展“多帮一”结对、按需服务为主的关爱活动。
3.全面落实计生家庭关爱措施。落实奖扶、特扶制度,实施第三轮独生子女安康保险;推进“亿元基金·生育关怀在行动”,做好生育关怀冠名基金和可用资金的扩容工作;继续开展公益金慰问、计生低保家庭子女考取高校的补助活动。
4.切实做好计生家庭的技术服务工作。推进人口和家庭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巩固村级计生服务室建设。扎实开展已婚育龄妇女生殖健康检查和两癌筛查工作。规范查孕查环工作,探索查孕查环工作与卫生院日常工作相结合的思路,提高孕环情检查率。坚持以人为本、分级落实、群众满意的原则,对新婚夫妇、怀孕及产后妇女、落实四项节育手术对象、使用避孕药具夫妇、节育手术并发症、后遗症对象等各类需要随访的人员,落实计生随访服务。加强“三优”指导工作,为群众提供更加全面规范的育儿指导。
(三)突出有效宣传教育
1.增强基本国策的社会认同。不断增强宣传教育首位意识,针对人口计生机构改革的新形势,大力宣传中央关于计生工作“三不变”要求,进一步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对人口计生工作的认识。加强和着力提高人口计生新闻舆论的引导力,扩大人口计生工作的社会影响。
2.扎实开展人口文化活动。推进“婚育新风进万家”工作,开展人口文化进家园活动,巩固城乡人口文化阵地建设,广泛开展群众性宣传教育和人口文化活动,突出温馨化、个性化、服务化等宣传特色。
3.开展重点工作宣传。结合单独两孩政策实施,开展国策教育和政策解读,积极引导群众依法生育;结合出生性别比治理工作,弘扬科学婚育观念,营造浓厚治理氛围;结合国家实施的新一轮均等化试点工作,创新宣传载体和形式,加大对流动人口的宣传力度,引导流动人口自觉主动接受计生服务管理;结合国家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实施,深化优生优育知识宣传培训,提高全民科学育儿水平。
4.推进青春健康教育。推进青春健康教育“进家庭、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活动,为青少年提供性与生殖健康教育、咨询和服务。开设“青春健康教育大课堂”,加强青少年健康人格塑造工作。
(四)坚持依法行政
坚持文明执法。规范开展再生育审批、社会抚养费征收、计生各类证明出具等工作,做到公平、公正、透明;完善信访舆情维稳工作机制,完善政务、村务公开,推进“阳光计生行动”和“群众满意站所”创建活动,维护群众权益;加快全员人口信息化建设,搞好数据统计和形势分析。
(五)推进工作转型
1.完善人口计生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办法。本着“科学设置、重点突出、减轻负担、提质增效”的原则,完善考核内容,改进考核模式,提升考评实效,使考核导向更多体现促进人口均衡发展和工作转型,把工作精力更多地放在对育龄群众的优质服务和重点、难点领域的创新突破上。
2.推进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工作。结合 “三治”建设,发挥计生协会自治功能。开展村级计生协会换届工作;在坚持符合民意、程序合法、权利与义务平等原则的基础上,将落实计生家庭奖励优惠政策、违法生育制约措施与村(居)集体经济利益分配相结合,探索完善计划生育村规民约,引导村(居)民参与计生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3.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全面落实市委关于干部队伍建设“三大纪律”、“八项要求”、“八项能力”的要求,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加强效能督查;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着力改进工作作风;继续抓好人口计生干部业务培训和能力培养,提升干部队伍整体素质;加强计生干部队伍职业道德、能力作风建设,强化守土有责、克难攻坚、奉献进取、狠抓落实的意识,增强事业心、责任感,提升凝聚力、执行力,全力打造为民、务实、清廉的人口计生干部队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