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桐乡市创建浙江省体育强县(市、区)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桐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4月23日
桐乡市创建浙江省体育强县(市、区)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践行“体育先行”理念,加快我市体育事业发展,推动群众体育活动开展,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体育健身需求,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素质,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根据浙江省体育强县(市、区)创建标准,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全民健身条例》和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发展体育运动增强人民体质”的讲话精神。通过创建浙江省体育强县(市、区),推动我市体育事业发展,提升我市体育整体实力。
二、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构建群众体育服务体系
积极发挥市、镇(街道)两级全民健身领导小组作用,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全民健身条例》和《浙江省全民健身条例》,认真贯彻省党代会提出的“建设物质富裕、精神富有的现代化浙江”要求,加强体育工作,认真落实“快乐体育、和谐体育、民生体育”理念,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健康浙江建设,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制订专项扶持政策,积极推进体育竞赛表演、体育健身服务、运动休闲、体育用品制造、体育用品销售、体育建筑、体育旅游、体育文创等体育产业领域发展和创新,促进体育消费,扩大内需,增强经济发展拉动力,落实《全民健身条例》和《全民健身计划(2011~2015年)》,制定相关配套政策,提高全民健康水平,完善全民健康服务体系,确保人人享有基本体育公共服务。
(二)完善体育设施建设,普及群众体育活动,满足群众不断增长的体育健身需求
继续加强群众体育设施建设,继续加强小康体育村(农民健身工程)建设,2014年达到全覆盖。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实施意见》,学校设立体育领导机构,认真组织实施《学校体育工作条例》,积极推行《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实施“体教结合”,提高青少年健康素质和竞技水平。
积极推行全民健身理念,周期性举办桐乡市全民运动会。积极组织创建省级项目,实现群众锻炼有场地的目标。组织开展全民健身月(周)活动,宣传贯彻《全民健身条例》,让更多的群众参与体育锻炼。加强幼儿体育工作,培养少儿终身科学健身理念,积极组织幼儿园开展趣味体育活动。重视工人、农民、少数民族、残疾人的体育工作,为他们的健身活动提供方便。
(三)加强业余训练,促进竞技体育制度化可持续发展,使体育形成特色与优势
加强青少年业余体校、阳光体育后备人才基地学校、体育特色学校建设,从小学到中学形成完善的业训网络体系。推行“体教结合”工作,继续加强青少年体育运动学校的管理。
积极承办各类国际、国内比赛。妥善接待来访境外团队,在大型体育赛事中积极组织志愿者参与其中。
(四)有序推进体育社会化进程,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使体育彩票得到规范有效管理
建立集指导培训服务于一体的社会体育指导中心。定期组织和开展国民体质测试和科学健身指导服务工作,组织和开展达标月的测试工作,定期开展科普健身讲座和运动健身技能辅导。确保全市体育社团的有序健康发展。
加快发展体育产业工作,体育产业或运动休闲业发展有规划,有分工。积极建设嘉兴市级以上运动休闲(体育产业)基地(示范项目),创建运动休闲旅游示范基地、精品线路和优秀项目。利用现有的和建设新的场馆,发展以体育竞赛表演、健身、培训、中介等为主体的体育服务业。合理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兴办体育健康产业,吸引民间和外来投资壮大体育产业,开展品牌性竞赛表演活动。全面推广运动休闲健康理念,构建全民健康生活模式。
有效规范管理体育彩票,确保体育彩票增幅高于全省平均水平。规范体彩站工作,有序建设专管员队伍。大力宣传体育彩票工作,发展冠名活动。
(五)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构建惩防体系
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抓好作风建设,集中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四风”问题。
三、创建步骤
(一)准备阶段(2013年12月~2014年4月)
1.拟订《桐乡市创建浙江省体育强县(市、区)实施意见》,调整桐乡市、镇(街道)两级全民健身领导小组。
2.根据《浙江省体育强县(市、区)标准和评分办法》分解创建工作任务。
3.召开全市创建工作动员大会,进行全面发动。
4.加大宣传力度,通过新闻媒体等多种形式扩大创建影响。
5.各镇(街道)、有关部门要根据《桐乡市创建浙江省体育强县(市、区)实施意见》创建工作任务,各司其职,分工落实创建工作。
6.组织有关部门负责人赴省体育强县(市、区)学习经验。
7.落实创建经费。
(二)实施阶段(2014年4月~2014年10月)
1.各相关单位要根据分解的目标任务落实工作,收集整理本部门相关工作台帐资料,明确分工,责任到人。
2.做好创建宣传资料制作及信息报道。
3.各相关单位要做好体育场地设施的建设,各镇、街道灯光篮球场8月底前完成改扩建任务,用地指标根据《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规定,给予优先统筹。
4.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定期检查实施情况,保证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5.保持与上级体育部门的及时联络,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报。按照《浙江省体育强县(市、区)标准和评分办法》进行自查自评,形成体育工作总结报告,7月底前完成创建申报资料,并上报。
6.接受嘉兴市检查组初评,针对提出的问题落实整改。
(三)验收阶段(2014年10月)
1.各项创建工作任务落实到位,完成初检整改工作,接受嘉兴市检查组再次检查。
2.整理好验收的汇报材料,做好验收前的一切准备工作,迎接省检查组验收。
(四)总结阶段(2014年11月)
1.迎接省检查组考核验收,对检查组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实施整改。
2.对创建工作进行总结,召开创建总结大会。
3.做好资料整理、归档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创建浙江省体育强县(市、区)要求高,难度大,各镇(街道)、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创建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创建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成立以市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市政府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镇(街道)及有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体育局。各镇(街道)及有关部门也要落实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二)层层发动,营造氛围。创建工作既是一项实事工程,也是一项民生工程,事关全市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在创建工作中,加快体育设施建设是重点,广泛开展群众体育活动是关键,健全群众体育组织、落实体育事业经费是保障。各级要上下一致,齐抓共管,充分利用报刊、电视电台、互联网络以及其他各种有效手段,层层发动,广泛宣传,积极倡导全民健身全民参与,提高全市人民的参与意识,营造良好的创建氛围。
(三)明确责任,协调联动。各镇(街道)、有关部门要在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认真制定各自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明确工作步骤和各阶段的主要任务与目标,分工负责,狠抓落实,推动创建工作取得实效。在体育活动开展、体育场地建设、体育台帐资料整理等方面,各相关单位要在人、财、物上给予大力支持,要不折不扣地按照创建评分标准抓好落实,出现问题要及时纠正,责任到位。
(四)健全机制,强化督查。为确保创建工作各项任务圆满完成,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将建立督查机制,定期、不定期对各部门的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对完成工作任务进展迟缓的单位,要及时督查,严令整改。各新闻单位要大力开展舆论监督,表扬先进,为创建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同时,要充分发挥社会各界的监督作用,营造全社会参与、人人关心的良好环境。
附件:桐乡市创建浙江省体育强县(市、区)工作任务分解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