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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
财政厅关于调整企业职工死亡后遗属
生活困难补助费等标准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现将《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企业职工死亡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等标准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5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桐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桐乡市财政局
2014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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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市政府办公室,市社会保险事业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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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14年4月17日印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