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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4年桐乡市市级财政水稻种植大户
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振东新区:
水稻是我市最主要的粮食作物。为确保粮食生产安全,发挥良种在粮食生产中的增产增效作用,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根据上级对粮食生产扶持的有关政策精神和财政资金使用有关管理规定,经调研、征求意见,现将《2014年桐乡市市级财政水稻种植大户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组织实施。
附件:2014年桐乡市市级财政水稻种植大户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
桐乡市农业经济局 桐乡市财政局
2014年3月17日
附件
2014年桐乡市市级财政水稻种植大户
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
良种补贴是一项支农惠农重要政策,也是加快新品种推广,提高种粮效益,稳定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的重要手段。今年我市第一年实施市级财政良种补贴项目,为规范项目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绩效,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补贴品种、对象和标准:
1.补贴品种:通过省级或省级以上审定且适宜在我市种植的高产优质晚粳水稻、杂交晚稻品种,主要有秀水134、秀水321、嘉禾218、嘉58、秀水519、甬优538、甬优12等。
2.补贴对象和标准:补贴对象为在本市范围内种植水稻10亩以上,且一次性购买常规晚粳水稻种子30公斤或杂交晚稻种子10公斤以上的农户、合作社和用于统一育供秧、统一购买种子的育秧中心(包括外地在我市承包土地的水稻种植户)。补贴标准为常规晚粳水稻品种种子每公斤补贴1.60元,杂交晚稻品种种子每公斤补贴10元。
二、种子供应和补贴申报
确定浙江勿忘农种业股份有限公司桐乡分公司为市财政水稻良种补贴项目供种企业,供种企业按种子市场销售价格供应种子。
各种子供应点,要积极开展面对面良种补贴政策宣传,根据所在地镇街道提供的《2014年桐乡市市级财政水稻良种补贴品种预报审统计表》,对一次性购买常规晚粳稻种子30公斤或杂交晚稻种子10公斤以上的购种者单独建立水稻良种补贴购种登记清册(附表4,含非本镇街道符合良种补贴条件的对象),并由购种者本人签名确认;供种结束后,各供种点到供种企业凭良种补贴购种登记清册分别对良种补贴对象开具购种发票,将登记清册上报当地镇街道(开发区)农经中心;各补贴对象凭浙江勿忘农种业股份有限公司桐乡分公司开具的购种发票(或发票复印件)和一卡通(2014年新增达到良种补贴标准的,需同时递交土地承包或土地流转合同)到所在镇(街道)农经中心登记,各镇(街道)农经中心审核后,填写好《2014年桐乡市市级财政水稻良种补贴清册》附表2、《2014年桐乡市市级财政水稻良种补贴项目汇总表》附表3,并由购种农户、合作社或育秧中心负责人签字按印确认,上报至桐乡市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在上报纸质清册的同时报送电子文档。
三、补贴资金发放
市财政水稻良种补贴资金采用一卡通形式直接发放到户(单位)。市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根据各镇(街道)农经中心上报的《2014年桐乡市市级财政水稻良种补贴清册》通过一卡通发放良种补贴资金。
四、项目管理
1.各镇(街道)农经中心根据本方案,开展调研
于2014年3月31日前将符合良种补贴条件的农户、合作社、育秧中心的预计需种数量、品种、预计种植面积进行统计,并填写好《2014年桐乡市市级财政水稻良种补贴品种预报审统计表》附表1,报市农技推广服务中心和浙江勿忘农种业股份有限公司桐乡分公司。
2.建立健全种子质量监控体系
确保种子质量是良种补贴项目顺利实施的重中之重,是项目实施成功与否的关节点。种子质量包括内在质量和商品质量,供种企业应加强内部管理,切实提高种子质量,塑造良好的企业形象,所供种子全部需经机械精选、小型化包装,净度达到99%以上。种子标签的标注、制作和使用按《农作物种子标签通则》(GB20464-2006)国家强制性标准执行。育秧中心开展统一育供秧服务的用种必须是向供种企业新购买的种子,种子管理部门应加强对此项工作的指导和检查,加大种子质量抽检力度确保种子达国家标准。
3.切实抓好张榜公示
供种结束后,各镇、街道农经中心及时将各地水稻良种补贴品种、种植面积、补贴金额以镇为单位,分户上墙张榜公示5天,并拍照存档。市农经、财政部门将根据各地公示执行情况直接进村入户进行抽查。
4.加强因种栽培技术指导
实施水稻良种补贴项目是发展现代农业、确保粮食安全的重要手段,要充分发挥市、镇(街道)种子、栽培、植保等业务部门间协作优势,切实加强新品种因种栽培、高效集成技术的研究、指导和宣传工作,提高农户种粮效益。对新栽或扩种新品种的地区,要通过建立新品种示范方,举办新品种、新技术培训,发放“明白纸(卡、图)”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技术培训指导,推进农业科技入户,让农民尽快掌握新品种的生育特性及配套技术,促进新品种、新技术尽快转化成效益。
五、落实项目实施的保障措施
1.明确职责任务
水稻良种补贴是一项系统工程,也是一项惠民实事工程,须由相关部门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市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具体负责水稻良种补贴项目的管理工作,市种子管理站负责种子质量监督检查,指导供种点规范经营,各镇(街道)农经服务中心须成立水稻良种补贴项目实施小组,每个镇(街道)选择3-4个供种点作为水稻良种补贴项目供种点,并加强对本辖区内各供种点的指导和检查,确保水稻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操作规范。各镇(街道)的供种点要依法经营,建立种子经营档案,并进行登记。供种企业力争确保种子供应,并对种子质量负责。
2.严肃相关纪律
良种补贴是一项重要的支农惠农政策,必须要以严谨的工作作风,严肃相关纪律,保证项目顺利实施,按照项目实施的有关要求,规范操作程序,建立完备的项目实施档案。要认真做好种子质量监控、张榜公示、面积核查、资料审核等关键环节工作,严禁虚报套取项目资金,一经查实,将取消良种补贴资格。项目实施结束后,由市农经局、财政局会同有关部门对项目进行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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