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行政村(社区)、有关单位:
为切实加强我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现将《河山镇2014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河山镇人民政府
2014年4月10日
河山镇2014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要点
食品安全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的健康和生命安全,是重大的基本民生问题,抓好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意义重大。2014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要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完善食品安全监管机构,理顺职责关系,强化基层基础,加大日常监管力度,加强制度建设,落实主体责任,构建社会共治格局,排查治理风险隐患,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为建设美丽幸福新河山营造安全放心的食品消费环境。
一、健全完善基层网络。夯实基层基础,加强基层责任网络建设,构建起属地管理,结合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网格划分,以镇为大网格单元,行政村(社区)为中网格单元,村民小组(居民小组)为小网格单元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网。根据省政府办公厅〔2014〕31号文件精神,在2014年6月底前完成组建乡镇市场监管所,加强人员装备等配备。
二、强化责任落实。按照食品安全“政府负总责”,属地管理的原则,完善以日常督查为主,问题导向为主,隐患整改为主的食品药品安全考核评价办法,努力将各类风险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职能监管部门履职尽责,相关部门和镇政府联防联控,全社会广泛参与的基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机制,确保人民群众吃得放心,吃得安全。
三、加强日常监管。进一步加强食品日常监管工作,及时消除食品消费风险和隐患,切实保障食品安全。
(一)强化食用农产品质量监管。加强对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活动的规范指导,严格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管理。加强农产品产地环境监管,加大对农产品产地环境污染治理。巩固和完善杭白菊质量安全,推进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和示范项目建设,提升农业标准化实施率。加强对食用农产品的例行监测和监督抽检,严防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和生产加工环节。加强对农产品经销商的管理,强化农产品运输、仓储等过程的质量安全监管。严把市场准入关,防止不具备安全保障条件的农产品进入市场。规范畜禽屠宰管理,严防病死病害畜禽进入屠宰和肉制品加工环节。
(二)强化食品生产经营监管。加强日常巡查、执法检查和监督抽检,加大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管力度。严格进口食品检验检疫准入管理,严把进口葡萄酒、乳制品、植物油等大宗商品的检验关。完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小食杂店、食品摊贩等综合治理机制,加强区域性特色食品监管,继续深化餐饮食品“321”示范创建工作。全面推行餐饮企业、单位“阳光厨房”工程,加强农村厨师管理,积极推进农村集体聚餐的申报、备案与指导工作。加强网络销售食品安全监管。继续实施学校学生饮食放心工程。
(三)强化食品安全监管。加大对婴幼儿配方乳粉、乳制品、肉制品、白酒、食用植物油、保健食品等重点食品,食品问题多发、农村和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春节、五一、中秋、国庆等重大节日、重大活动、学校、单位食堂等重点场所的监管力度,排查治理食品安全隐患和突出问题,完善工作机制,保证食品质量安全。
四、深化专项整治。深化食品安全治理整顿,以创建国家卫生镇、食品安全百日严打行动、“食品安全、你我同行”主题实践活动为契机,针对消费量大的、重点食品安全隐患多的重点区域,反映突出的重点问题,开展婴幼儿配方乳粉、肉类、食用油、白酒、食品标签标识及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儿童食品、学校食堂、学校课间餐点及学校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农产品、农贸市场和中型食品超市、连锁超市、小食杂店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等专项整治;深入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规范生产加工经营行为,进一步深化打击保健食品“四非”专项行动。
五、强化风险隐患排查治理。继续开展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定2014年度河山镇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计划,重点排查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和农产品中使用禁限用农药、兽药等,以及肉类掺假、使用病死、毒死、来源不明和未经检疫的畜禽肉加工肉制品等行为,深挖带有行业共性的隐患和潜规则。建立风险隐患清单,实施整治督办制度,坚决清理整顿不符合食品安全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有效防范系统性、区域性食品安全风险。
六、深化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活动。
(一)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培训。深入宣传《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知识,提高公众食品安全意识、认知水平和应对风险能力。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社会监督员、网格组长、农村厨师培训。组织开展2014年食品安全宣传周等活动。
(二)加强社会和媒体的监督。充分调动群众参与食品安全监管的积极性、主动性,畅通投拆举报渠道,及时收集掌握媒体反映的食品药品安全问题,及时收集辖区食品药品安全预警信息,向镇食药办报送食品安全信息,进一步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的社会监督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