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企业、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推进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浙安监管综〔2013〕37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等部门关于全面推进全国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意见》(安监总管四〔2013〕8号)和七部委联合召开的全国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视频会议精神,根据桐乡市安委办下达《2013年度工贸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目标的通知》(桐安委办〔2013〕12号)文件精神,为全面推进我镇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结合河山实际,经研究决定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深入实施“平安河山”建设,严格按照《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国办发〔2011〕47号)的要求,根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2010)及相关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和规范的规定,全面开展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现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夯实企业安全管理基础,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推动企业转型升级,为实现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更大的贡献。
二、工作目标
(一)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量”的目标:根据省安监局、省经信委、省人力社保厅、省国资委、省工商局、省质监局、中国银监会浙江监管局联合下发的《关于浙江省推进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浙安监管综〔2013〕37号)文件精神,确保2014年底前,全镇工贸行业规模以上企业实现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2016年底前,规模以下企业实现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
(二)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质”的目标: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规范)体系进一步健全,基本满足各类工贸企业在安全管理上有章可循的现实需求;标准化技术咨询进一步规范有序,技术支撑力量逐步壮大;相关部门协同机制进一步健全,工作合力明显增强,政府引导、企业落实、社会支持、市场推动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格局逐步形成;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的社会美誉度进一步增强,企业对标准化工作的认同度进一步提升,标准化创建等级不断提高;通过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企业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全面夯实,本质安全水平明显提高。
三、实施方法
(一)打基础,建章立制。按照《基本规范》要求,企业要从组织机构、安全投入、规章制度、教育培训、装备设施、现场管理、隐患排查治理、重大危险源监控、职业健康、应急管理以及事故报告、绩效评定等方面,严格对应评定标准要求,建立完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
(二)重建设,严加整改。企业要对照规定要求,深入开展自检自查,建立企业达标建设基础档案,加强动态管理,分类指导,严抓整改。对评为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的企业要重点抓巩固、二级企业着力抓提升、三级企业督促抓改进,对不达标的企业要限期抓整顿。镇安监站和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对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指导、服务、协调和督促检查,对问题集中、整改难度大的企业,要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会诊”,提出具体办法和措施,集中力量,重点解决;要督促企业做到隐患排查治理的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对存在重大隐患的企业,要责令停产整顿,并跟踪督办。
四、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是企业实现管理标准化、现场标准化、操作标准化的基本要求和衡量尺度;是企业夯实安全管理基础、提高设备本质安全程度、加强人员安全意识、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设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有效途径;是安全生产理论创新的重要内容;是科学发展、安全发展战略的基础工作;是创新安全监管体制的重要手段。各企业一定要用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眼光,正确对待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活动,积极主动地投身到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活动中去。
2.加强领导,认真落实。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责任主体是企业。各企业要严格按照专业技术辅导咨询机构提出的整改内容,建立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和执行小组,组织人力、物力和财力,并分工负责,逐项对照,狠抓落实,按照整改要求抓紧时间做好自我整改、自我完善和自我提升的各项工作,企业主要负责人“一把手”,要切实关心标准化达标创建活动的全过程,确保本单位标准化创建工作顺利完成。
3.督促指导,严格奖惩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O/T9006-2010)及各级政府对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的规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建设共分三个等级,即一级标准化管理、二级标准化管理、三级标准化管理,创建一级标准化管理的企业市政府一次性奖励10万元,二级标准化奖励5万元,三级标准化奖励2万元。镇政府对达标企业给予相应的配套,分别为2万元、1万元、5千元,以上奖励必须由中介机构辅导并验收合格后再给予一次性补助。镇安监站认真履行职责,监督指导相关标准化评审和咨询单位工作的质量和效率,督促企业大力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活动,提高企业安全生产基础管理水平。在企业创建过程中,各有关职能部门做好指导服务工作。质监、工商等部门把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作为推荐政府质量奖励、名牌创建、优秀品牌、企业诚信建设的重要内容;对抵制创建活动的企业,一律取消当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和各项奖励,并组织各职能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形成倒逼机制.
河山镇人民政府
2014年4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