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嘉兴市 > 桐乡市 > 正文

关于印发《大麻镇“清三河”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1-06-02 桐乡市 收藏
朗读

一、总体目标

2014年6月底前全面消灭垃圾河(包括下达任务量以外的新增河道),12月底前消灭70%以上的黑河、臭河,2015年全面完成“清三河”任务,达到水面无黑臭、水下无淤积、水中无障碍、岸边无垃圾、岸上有绿化的治理目标,落实“四位一体”保洁全覆盖,不断改善全镇水环境质量。

二、工作内容

(一)清理垃圾河。整治河道管理范围内的乱搭建,特别是拆除饮用水源地保护范围内的违章搭建;清理堤防、岸边垃圾,清理水面漂浮物,清理水中障碍物,打捞沉船,清理非法围网养殖;对内源污染严重的河道进行重点清淤和整治,全面落实“四位一体”保洁长效管理机制。

(二)治理黑臭河。分析黑臭成因,针对不同污染源情况,科学制订“一河一策”治理方案,分别采取工业污水、城镇集镇和农村集聚区生活污水截污纳管,农村分散式生活污水处理,农业面源污染有效控制,河道内源污染有效清除等措施,对黑臭河道进行综合治理,促进流域水环境质量的改善。

(三)强化动态管理。配合上级建立好“清三河”信息库,对黑河、臭河、垃圾河实行动态管理,做到“发现一条、治理一条、核销一条”,最终达到全面消灭黑河、臭河、垃圾河的目标。各行政村(社区)要摸清底数、掌握实情、整治彻底、完善管理,建立“清三河”台账资料,留存清理前、中、后的照片资料,及时上报工作进展信息,挖掘工作亮点和经验,通过新闻媒体进行正面宣传。

三、整治标准

(一)垃圾河整治标准

1.水下无淤积:河底基本达到无严重影响水质的污泥和影响河道引排水的淤泥。

2.水中无障碍:河道内无影响行洪排涝、引水灌溉的障碍物,如沉船、废弃渔网、渔簖等捕捞设施等。

3.水面无漂浮物:河面无影响河道景观的漂浮垃圾、病死动物尸体及影响水生态环境的水生植物。

4.岸边无垃圾:河岸、岸坡、岸脚无垃圾杂物、死树枯枝,涉河水闸、码头、河埠、桥堍等附属建筑物周边无垃圾堆积物。

5.岸上有绿化:结合“四边三化”和绿道建设,大力开展河道绿化工作,按照因地制宜的原则,在河道两岸栽插适宜树种,美化河道环境。

(二)黑臭河整治标准

基本标准:通过多方联动,多元整治,切断入河污染源,基本消除河水发黑、发臭的现象。

最终目标:基本建立河道水生态系统,基本形成从水中到岸上较为完整的水生动植物生态循环系统,保持水体流动畅通,自净能力明显提高,达到“水清、流畅、岸绿、景美”的目标。

四、时间安排

(一)调查摸底阶段(2014年2月)

在2014年1月初步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再次对辖区河道进行“地毯式”排查,开展“黑河、臭河、垃圾河”的寻找和确认工作,确保排查工作“不留盲区、不留死角”。

(二)制订方案阶段(2014年3月)

各行政村(社区)要坚持突出重点、分类治理原则,围绕主要河道,公路边、桥梁边河道,城镇小河小浜、断头浜,农村房前屋后河道,大河支流,市、镇、村行政区交接河道,以及问题多、群众反映强烈的河道,区分轻重缓急,针对不同类型河道采取不同的整治措施,科学合理制订“一河一策”治理方案,明确量化任务、责任河长、完成时间,并报镇五水办备案。

(三)推动实施阶段(2014年3月至2015年12月)

1.掀起“清三河”百日攻坚战(2014年3月至6月)

组织全市党员干部、群众代表等广泛开展“清理垃圾河、保护母亲河”活动,掀起“清三河”专项行动高潮。集中力量清理坡岸、桥堍垃圾,清理水面漂浮物和废弃物,清理水中障碍物,打捞沉船,清理非法围网养殖、捕鱼;5月底前对内源污染严重的12条河道进行清淤和整治,由行政村负责具体实施清淤,镇给予相应补助,全面落实“四位一体”长效保洁机制。

2.打响黑臭河治理保卫战(2014年7月至12月)

针对污染成因,分别采取截污纳管、建设就地处理设施、拆除违章搭建、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开展河道疏浚、全面封堵排污口、调整优化河网布局等针对性措施,尽快消灭形成黑臭河的污染源,从根本上改善水环境质量。

3.开展黑臭河治理歼灭战(2015年1月至12月)

结合“三改一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等工作,继续推进黑臭河道治理工作。镇级层面派出巡查组,指导“清三河”工作开展,督促行政村自查,联合媒体曝光,鼓励农户举报,查处漏报或整治不到位的河道,巩固提升已完成的河道,确保“清三河”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四)考核验收阶段(15年1月)

根据调查摸底公布的“清三河”基本情况和每年调整的“清三河”基本情况,按照制订的年度治理方案,由镇五水办会同相关责任单位组成考核验收组对各行政村进行考核验收对未达到整治标准的继续实施整改。

五、工作职责

(一)五水办:负责对“清三河”专项行动的阶段性工作、重点难点工作、项目建设工作开展督查,统计进展情况,督促专项行动扎实推进。

(二)农经中心:1、负责督促完成黑河、臭河、垃圾河的清理或清淤,按目标要求完成“清三河”专项行动清淤工程计划任务。2、会同园区办负责督促河道沿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按目标要求实现农村生活污水达标排放。3、按目标要求完成畜禽养殖业的转型升级任务。

(三)社会事业服务中心:负责全镇河道及沿岸周边区域的保洁工作,落实“四位一体”长效保洁全覆盖。

(四)环保所:负责督促河道沿线企业达标排放,加大对污染源责任主体的处罚力度。

(五)三改一拆办:会同农经中心负责对全镇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违规养殖棚舍的拆除复耕工作,主导主要航道沿岸码头、堆放点的整治工作。

(六)园区办:负责督促企业全入网工程和河道沿线城镇生活污水入网,按目标要求实现企业入网任务和城镇生活污水达标排放。

(七)其他相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全力配合做好“清三河”工作,保障“清三河”专项行动顺利开展。

(八)各行政村(社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本区域范围内“清三河”专项行动相关工作,确保“清三河”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党委、镇政府成立大麻镇“五水共治”办公室,下设“清三河”活水工程专项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全镇“清三河”专项行动有关工作。各行政村(社区)作为本区域“清三河”实施主体,组织相应的工作人员,确保专项行动按计划有序推进。

(二)保障经费投入。镇财政加大对“清三河”专项行动的支持力度,涉及工程建设项目按《桐乡市“五水共治”相关工程项目补助政策》(桐五水办〔2014〕15号)规定执行。积极整合相关涉农、支农资金和工程建设项目资金,加大投入力度,积极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清三河”行动。

(三)抢抓治理进度。“清三河”专项行动是“五水共治”重点工作之一,是改变水环境感观的最基础工作。各行政村(社区)必须高度重视,抢抓时间,全力推进,既要创新思路、优化举措,做到点上出精品、面上全覆盖,又要实时跟踪治理进展情况,跟进 “清三河”专项行动进度,并健全治理相关台账资料。

(四)营造浓厚氛围。充分利用广播、网络等载体,多形式、全方位宣传“清三河”专项行动,广泛开展“你寻找、我整治”、“你点评、我整改”,“我治理、你评议”等与广大群众互动的治理模式,监督“清三河”治理成效。通过各种有效途径,提高广大群众“保护母亲河从我做起”的意识,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共同参与爱水、护水、清水的良好氛围,全力推进“清三河”专项行动的深入开展。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嘉兴市 > 桐乡市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gedizhengce/zhejiangsheng/jiaxingshi/tongxiangsh/2021/0602/184150.html

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打开微信扫一扫左边的二维码或者微信公众号搜索"宁波政策",关注我们,将不定期推送相关宁波政策信息。

站点关键词

         
  • 宁波政策 宁波政策企业服务平台 宁波政策平台 宁波政策服务平台 宁波房贷政策 社保新政策 二胎政策 形势与政策论文 养老保险新政策 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 养老金新政策 形势与政策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宁波补贴政策 宁波落户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 宁波限售政策 宁波人才政策 宁波公积金政策 宁波贷款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2017 宁波企业政策 宁波医保政策 宁波二套房政策 宁波买房政策 宁波拆迁政策 宁波创业政策 宁波上牌政策 宁波养老政策 宁波房产政策 宁波退休政策 宁波限贷政策 宁波中考加分政策 宁波税收优惠政策 宁波购车政策 宁波公积金贷款政策 宁波高考政策 宁波买车政策 宁波退税政策 宁波光伏政策 宁波市限购政策 宁波电商政策 宁波人才引进政策 宁波招商政策 宁波租赁政策 宁波象山政策 宁波会展政策 宁波民宿政策 宁波楼市政策 宁波市落户政 宁波楼盘政策 宁波梅山税收优惠政策 退伍军人补贴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