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振东新区,各相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委建设“平安浙江”领导小组《关于深入开展系统平安创建活动的指导意见》和《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为载体进一步深化安监系统平安建设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要求,决定在我市以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为载体进一步深化系统平安建设活动,特提出如下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是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有效抓手和载体,是落实平安浙江建设的重要举措之一。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纳入平安浙江建设的范畴,将有力地推动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振东新区要高度重视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充分认识创建工作对平安浙江建设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以考核推动创建责任的落实。一是要落实政府主导责任。把标准化建设作为政府创新社会管理、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内容,强调政府主导推动的责任。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振东新区要将企业标准化创建工作完成情况列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内容,逐级将创建责任和任务分解村、社区,加大权重,力保完成;二是要落实部门推进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对监管范围内的行业企业标准化工作,负责组织推进、强化督导和具体实施;三是要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督促企业加大投入,确保各项保障措施的落实。同时,通过开展宣传发动、专家咨询和检查督导,提高企业作为标准化建设主体的责任意识,提高广大职工作为标准化执行者和受益者的参与意识。
二、围绕目标,强化措施
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振东新区要严格按照省安监局下发的《关于印发2014年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方案的通知》(浙安监管综〔2014〕42号)要求,以考核为手段,盯住目标,落实责任;以中介为依托,积极培育,强化服务;以制度为准绳,规范管理,提升绩效;以示范为引领,由点到面,拓展领域;以激励为推手,聚合政资,催生动力;以规范化为要求,锁定微企,全面推进,认真完成规上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任务,全面开展规下企业标准化(规范化)创建,确保完成2014年度浙江省平安市、县(市、区)考核评审条件规定的系统平安创建目标任务要求。
三、齐抓共管,形成合力
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振东新区要积极筹措资金用于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重点解决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经费开支,从根本上解决评审收费问题。要及时解决创建过程中新困难新问题,积极探索新方法新途径。市安监局将继续争取鼓励性政策措施,探索适合各行业小微企业实际的规范化评审标准,逐步延伸规范化企业建设领域。同时督促相关部门研究出台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政策措施,推进相关行业企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加强对企业的日常监管、执法检查,以监管执法促进企业创建动力和创建质量。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结合平安浙江建设宣传和安全生产月等主题活动,营造积极创建的良好氛围。
四、结合推进,务求实效
要把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与当前正在开展的重点工作结合起来,推动创建工作,与企业诚信机制建设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相互促进,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质量。与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发挥已建体系的功能与作用,不断提高安全事故防范能力。与较大事故防控体系专项行动结合起来,通过创建工作提升事故防控能力。与科技兴安有机结合起来,建立创建动态信息数据档案,鼓励企业推广应用先进适用的安全科技,不断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与转型升级有机结合起来,以安全生产标准化促进落后产能淘汰退出,引领企业技术改造和转型升级,推动区域产业结构调整。与基层基础建设结合起来,以安全生产标准化为主要手段,提升安全生产准入门槛,加强源头管理,强化企业基层基础和基本功,督促企业不断持续改进。与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有机结合起来,落实各网格内企业标准化创建工作责任,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推进力度。与专项整治工作有机结合起来,解决标准化创建共性问题,同时,通过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促进专项整治及隐患排查治理的深化,以整治的深化促标准化工作的不断深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