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
|
石门镇人民政府文件 |
|
石政〔2014〕22号
|
关于印发《石门镇食品安全百日严打行动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有关部门、单位
现将《石门镇食品安全百日严打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你们认真贯彻实施。
石门镇人民政府
2014年3月17日
石门镇食品安全百日严打行动实施方案
为切实解决食品安全领域突出问题,进一步提升我镇食品安全水平,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决定于2014年3月1日至6月10日在全镇范围内开展食品安全百日严打行动(以下简称百日严打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按照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的要求,严厉打击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群众反响强烈、带有行业“潜规则”性质的危害食品安全违法活动,形成高压威慑态势,促进我镇食品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一)抽检一批重点品种。加大监督抽检力度,以问题为导向,增强抽检的针对性。
(二)深挖一批违法线索。通过风险监测、监管排摸、公开征集、群众举报和媒体监督等手段,挖掘案件线索。
(三)约谈一批违规企业。对违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市场举办者进行约谈,明确整改期限,落实整改措施。
(四)整治一批重点区域和突出问题。根据日常监管、隐患排查、风险监测等掌握的情况,重点整治隐患多、风险大、问题突出的区域、行业和企业。
(五)查处一批食品违法案件。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对不构成刑事犯罪的,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六)公布一批黑名单。按照《浙江省食品安全黑名单管理办法(试行)》(浙食安办规〔2013〕1号)和《桐乡市食品安全红黑榜制度》(桐食安委〔2013〕6号)规定,公布一批食品企业“黑名单”。
(七)通报一批典型案件。要注重抓大案、办要案,及时上报一批典型案件,在全镇百日严打行动总结时予以通报。
(八)奖励一批举报有功人员。畅通各部门投诉举报渠道,有效落实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
(九)发布一批消费警示。在食物中毒高发期、特殊消费季节、发现共性食品安全隐患特殊群体等关键节点,通过网络、广播等媒体发布食品安全消费警示。
二、打击重点
(一)重点行为
1.在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收购、贮存、运输等过程中,使用禁限用农药(如在蔬菜、水果、竹笋等使用禁限用高毒农药)、兽药及滥用添加剂、着色剂等物质等行为。
2.屠宰病死动物、注水及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质等行为。
3.滥用食品添加剂,如凉粉凉皮等滥用含铝添加剂等行为。
4.用非食用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处理食品,如用甲醛加工食用血产品、用罗丹明B染色花生米、用吊白块加工米面制品等行为。
5.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如以废弃油脂为原料加工制作食用油以及以此类食用油为原料加工制作食品等行为。
6.以回收食品为原料生产食品行为,如过期卤味、糕点等重新回收加工等行为。
7.生产经营有毒有害肉及肉制品、水产品及其制品,如使用病死、毒死、来源不明及未经检疫的禽畜肉加工肉制品,非法收购、销售病死及死因不明甲鱼等行为。
(二)重点场所及重点品种
1.无证无照小作坊、小餐饮
2.食品集中生产加工区域
3.冷冻食品仓库
4.食品批发市场及其周边区域
5.屠宰场所
6.农贸市场自制食品
7.学校周边的低价劣质食品
8.餐饮单位使用的食用油、肉类制品
各村(社区)和有关部门、单位要结合实际,确定整治打击重点,坚决摧毁制售有毒有害的“黑工厂”、“黑作坊”、“黑窝点”等,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事件底线。
三、工作措施
(一)统一组织领导。百日严打行动由镇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领导小组统一领导,镇食安办负责组织协调,建立定期例会制度,协调解决严打行动中遇到的问题。
(二)建立健全机制。各村(社区)和有关部门、单位要加强联合执法,综合运用行政、法律、经济、舆论等多种手段,加大对食品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对一些重点领域和突出问题,探索有效监管机制和解决办法。
(三)深挖案源线索。要通过公告等形式,向社会公布百日严打行动信息,让广大群众广泛知晓行动内容,参与到行动中来。通过向社会公开征集打击重点和案件线索、对辖区内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开展排查、加大食品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力度、深入发动人民群众举报、鼓励各方参与监督等手段,寻找收集案件线索。在加大打击力度的同时,要切实提高办案质量。
(四)强化督促检查。镇食安办将加强对百日严打行动的督查指导,适时组织人员检查行动进展情况,对案件查处力度大、案件查处数量多的单位和部门进行通报表扬;对打击不力,出现食品安全问题的地方进行通报批评。加大食品安全行政问责力度,对失职、渎职行为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四、进程安排
1.3月上旬,召开全镇食品安全百日严打行动部署会,各村(社区)和有关部门、单位制定百日严打行动实施方案。在各村(社区)和有关部门、单位张贴投诉举报公告等形式,动员全社会参与举报食品违法犯罪行为。
2.3月中旬,开始全面展开严打行动,基层食品安全责任网络开展隐患排查,执法部门针对重点区域、重点品种、重点行为开展监督检查,严厉查处违法犯罪活动。
3.3月下旬至4月下旬,镇政府领导带队、镇食安办牵头联合执法部门检查重点区域、重点品种。
4.5月上旬,镇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领导小组听取严打行动开展情况和重点案件查处情况汇报。
5.6月5日前,各村(社区)和有关部门、单位报送食品安全百日严打行动工作总结。
6.6月10前,召开全镇食品安全百日严打行动总结会议,通报打击成果。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食品安全已经成为重要的政治问题、社会问题和民生问题,也是考量政府职能转变的重要标尺,有关单位要在推进体制改革进程中,把百日严打行动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努力做到零推卸、零隐患、零容忍,加强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迅速发起严打快打攻势,确保形成严惩食品安全违法犯罪的强大声势。各村(社区)和有关部门、单位要抓紧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全面部署百日严打行动。
(二)明确职责分工。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把百日严打行动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加强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迅速发起严打快打攻势。强化“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的责任体系,确保本次行动取得实效。食用农林水产品在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前,由农经部门负责;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后,按照生产经营主体分别纳入生产、流通、餐饮环节监管。
(三)形成打击合力。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加强协调配合,加大执法力度,共同形成打击合力。公安派出机关要集中警力查办食品领域违法犯罪案件,对重点案件实行挂牌督办。镇食安办要充分发挥协调作用,围绕整治、执法过程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召开协调会予以解决,强化联合执法,以查处大案要案为突破口,震慑违法犯罪分子。
(四)规范信息披露。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加强对打击食品安全犯罪相关信息披露的舆论评估,建立案件信息发布制度,案件情况由镇食安办统一把关,不得擅自发布。各村(社区)和有关部门、单位每月向镇食安办报送百日严打信息,大案要案线索、查处的典型案件要随时报送。
附件:石门镇食品安全百日严打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
石门镇食品安全百日严打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金雪根(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吕 梁(党委委员)
夏 菁(党委委员)
孟炎江(党委委员、派出所所长)
蔡雨根(副镇长)
周萍萍(副镇长)
组 员:严林高(食安办主任)
陆建富(农经中心主任)
张有泉(经发中心主任)
曹立峰(安监站站长)
朱 伟(文化站站长)
胡建明(卫生院院长)
徐秋林(工商所所长)
於 华(食药稽查中队队长)
抄送:桐乡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石门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3月17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