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根据桐政办发[2018]6号文件予以废止。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桐乡市农贸市场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桐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9月15日
桐乡市农贸市场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市农贸市场提升发展工作部署,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全省农贸市场提升发展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2011〕73号)精神,以及桐乡市《2014年国家卫生城市“巩固攻坚年”工作实施方案》等有关文件要求,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本次专项行动,全面掌握全市农贸市场建设基本情况,完善农贸市场建设标准,建立农贸市场长效管理机制,实现我市农贸市场规范有序建设和发展。
二、总体安排
我市现有农贸市场85家,其中14家农贸市场已按省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订的标准要求实施了改造提升,尚有71家未进行升级改造。本次专项行动包括两方面内容:
(一)放心农贸市场创建。计划用两到三年时间,把8家省文明示范农贸市场创建为省“放心农贸市场”。其中,2014年计划创建3家,分别为:桐乡集贸市场、桐乡第二中心菜场、崇福集贸市场;2015、2016年根据省政府部署再作具体安排。
(二)市场改造提升。计划用五年时间,对全市尚未进行升级改造、不符合要求的71家农贸市场,通过原地改建、搬迁新建、内部改造等方式进行改造提升。基本安排如下:2014年主要对镇(街道)及与巩固国家卫生城镇创建成果相关联,且设施条件相对落后的9家农贸市场进行改造提升。分别为:大麻镇农贸市场、河山镇农贸市场、龙翔街道农贸市场、梧桐工业园区(诚新小区)农贸市场、桐南农贸市场、文华农贸市场、凤鸣街道灵安农贸市场、灵悟农贸市场、梧丰路农贸市场。2015年主要对建成区各安居小区内的农贸市场,以及原为建制乡(镇)、现已合并的集镇农贸市场进行升级改造,计划15家;2016年主要对位于各镇(街道)安居小区内的农贸市场进行升级改造,计划13家;2017年主要对位于各镇(街道)行政村的农贸市场进行升级改造,计划20家;2018年主要对余下的其他农贸市场进行升级改造,计划14家。
三、工作步骤
(一)筛选确认
每年1~3月,由市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本方案总体安排,对需进行改造提升的农贸市场进行实地走访,初步商定改造方案,并根据各农贸市场的实际情况筛选确定当年度改造提升名单,报市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二)方案设计论证
每年的4~6月,由各农贸市场举办者根据省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订的标准进行方案设计,报市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查、备案,凡新建、改建或改造面积在4000平方米以上的农贸市场均须召开方案论证会。
(三)改造实施
每年的7~11月,按照市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查确定的改造设计方案,由各农贸市场举办者实施标准化、规范化改造。
(四)考核验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