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桐乡市工业企业“空间换地”项目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桐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9月17日
桐乡市工业企业“空间换地”项目管理办法
为有效缓解土地要素制约,提高工业用地集约利用水平,根据《关于实施“退低进高”工程推进经济转型的实施意见(试行)》(桐政发〔2012〕62号),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对象
工业企业“空间换地”项目,是指企业在符合城乡总体规划,满足消防、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等技术规范和标准的前提下,通过提高容积率、有效增加生产用建筑面积的项目。
“空间换地”项目分三类:厂房加层、老厂区改造、利用空闲土地新建项目。
“空间换地”项目容积率上限可至3.5。
二、申报条件
申请“空间换地”项目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主体为在本市注册登记、具有法人资格的工业企业;
(二)企业座落地属城乡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内;
(三)企业的国有工业用地权证齐全、原建设项目已通过竣工复核验收。
三、申报程序
(一)提出申请
1.厂房加层项目:企业填写《“空间换地”厂房加层项目申请审核表》,报所在镇(街道)、开发区审核(见附件1)。
厂房加层项目不需进行前评估。企业凭《“空间换地”厂房加层项目申请审核表》、项目报告、具备资质的鉴定机构提供建筑质量审查鉴定意见和其他相关材料,报市审批中心经信窗口办理备案或核准手续。投资强度指标、产出指标等不作硬性要求。
核准项目需在申报核准前进行环评并报批,备案项目在备案通过后办理环评并报批。
2.老厂区改造和利用厂区空闲土地新建项目:企业填写《其他“空间换地”项目申请审核表》,报所在镇(街道)、开发区审核(见附件2),同时按技术改造项目相关程序进行报批。
(二)审核确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