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司法所、专业调委会:
为进一步提升人民调解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激励广大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中的基础性作用,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优秀人民调解案例”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14年度凡经调处结案、卷宗完备的人民调解案例,均可参加此次评选活动。
二、评选标准
1.案例有较大社会影响力;
2.案例具有示范作用,对调处同类案件有指导和借鉴意义;
3.调解文书制作规范,卷宗材料完备充分;
4.经调解的案件,当事人双方未出现诉讼、上访问题;
5.对维护社会稳定发挥重大作用的案例可优先考虑。
三、评选办法和程序
本次“优秀人民调解案例”评选活动分为组织推荐、审核初选、综合评定和表彰四个步骤。
1.组织推荐(2014年12月22日前)。评选活动采取自下而上选拔推荐的办法,以人民调解组织为单位,向所在地司法所选送案例(专业调委会直接报送市局基层科)。
2.审核初选(2014年12月29日前)。各司法所对辖区内各人民调解组织选送的案例进行审核初选,将符合条件的案例选送至市局基层科(每个司法所、专业调委会各选送2个案例,纸质与电子版各一份。选送案例于12月29日前以推荐表形式上报基层科沈佩华,联系电话,88021941)。
3.综合评定(2015年1月9日前)。市局成立评审小组。评审小组负责对选送案例进行综合评定,从中评选出优秀案例若干。
4.表彰(2015年1月中下旬)。市局对于评选出来的优秀案例予以发文表彰。
四、参评案例提交材料
1.案例名称:为案例取一个贴切而又生动的标题。
2.案情简要:简明扼要阐述纠纷起因、发生状况、当事人争议的焦点、要求解决的事项。
3.调解经过:重点介绍调解中遇到的问题、难点,调解员在调处时所使用的方法技巧、依据的法律法规、纠纷的演变过程等。
4.调处结果:介绍调解取得的最终结果(双方达成协议的有关内容)。
5.案件点评:总结调解的经验,得到的启发,以及对有关问题的思考和建议。
五、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本次优秀案例评选对提高调解员的业务技能,规范调解行为,提高案件质量将发挥重要作用,各司法所、调委会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加强指导,从严把关。
2.认真组织,突出选优。优秀人民调解案例的评选结果,是检验各人民调解组织工作实效的重要标准,各单位要认真组织,推选出的优秀案例要切实能够代表和展示本地人民调解工作水平,发挥典型示范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