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桐乡市市区生活垃圾分类处置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十五届政府第3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桐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2月31日
桐乡市市区生活垃圾分类处置
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建设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社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桐乡市城市容貌标准》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构建市区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工作体系,引导广大市民掌握生活垃圾分类常识,逐步养成生活垃圾自觉分类习惯,不断改善市容市貌,提高城市文明程度。
二、试点区域及内容
(一)试点区域
梧桐街道文昌社区封闭式管理小区:华立世纪花苑;
振东新区振东社区开放式管理小区:振东小区(包括市府小区与贝林小区);
机关单位试点区域:市行政中心。
(二)试点内容
在试点区域推广生活垃圾分类,引导广大市民积极参与,以可回收垃圾、不可回收垃圾、有害垃圾及其他垃圾的“四分法”作为基本分类类型,通过可回收垃圾“以物换物”并再生利用、有害垃圾分类收集并无害化处理、不可回收垃圾及其他垃圾统一回收并填埋焚烧,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的目标,提高生活垃圾资源再生利用效率。
三、工作安排
(一)前期准备阶段:2014年9月~11月
主要工作:完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置试点工作方案、操作流程、人员招聘、培训、宣传、设备采购和场地建设等前期准备工作。
(二)具体实施阶段:2014年12月~2015年5月
主要工作: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处置试点工作中垃圾分类、回收、运输、入库、仓储和出库“六步”操作流程,进一步完善从业人员培训及各项工作内容。
(三)验收总结阶段:2015年6月
主要工作:总结生活垃圾分类处置试点工作经验,为市区生活垃圾分类处置的全面推广奠定基础。
四、实施主体
市区生活垃圾分类处置试点工作由桐乡市环境卫生管理中心下属的桐乡市益民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负责实施。
五、工作措施
(一)强化宣传,组建队伍
在完成垃圾分类标志、标语等设计制作和志愿者队伍组建、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展览厅建设的基础上,相关单位要制定详细的宣传方案,以试点区域为中心,开展媒体宣传、活动宣传和入户宣传,确保试点区域家喻户晓,市民积极参与,形成良好的工作氛围。同时,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牵头组建生活垃圾分类操作员、指导员和志愿者“三支队伍”,制订详细的培训计划,确保组织到位、认识到位和培训到位,助推试点区域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工作的开展与落实。
(二)统一标准,提升硬件
市区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和标准分为三类:绿色垃圾桶回收可回收垃圾,黄色垃圾桶回收不可回收垃圾与其他垃圾,红色垃圾桶回收有害垃圾。
居民小区每幢或每单元楼道口附近设置不可回收垃圾桶1个,配备相应垃圾袋。居民小区原则上以每300户居民为单位配置1个垃圾分类便民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