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级有关部门、单位:
为全面掌握我市城乡居民社会保险参保及就业状况,根据《关于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40号)、《关于确定浙江等50个地区作为全民参保登记计划试点单位的通知》(人社厅发〔2014〕80号)和《浙江省“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工作实施方案》(浙人社发〔2014〕128号)、《关于开展嘉兴市全民参保和就业状态调查登记工作的通知》嘉人社〔2014〕238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桐乡实际,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在全市开展全民参保登记和就业状态调查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要意义
开展全民参保登记,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三中全会精神以及《社会保障“十二五”规划纲要》的重要举措,有助于解决重复参保和漏保并存问题,持续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有助于建立全面、完整、准确的参保基础数据库,形成每个人唯一的社保标识,实现管理模式由以单位为依托向以社区为依托、以个人为对象的转变,为推进全民社保和精准管理提供支持;有助于完善和落实社保衔接转续政策,维护流动人员的合法权益;有助于提升社保管理服务水平,实现对参保人的全员管理、动态管理、精准管理,推进标准化建设和数据信息跨业务、跨地区、跨部门共享;有助于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社会保障知情权、参与权、享有权和监督权。
开展城乡居民就业状态调查登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赋予各地人力社保部门的重要职责,有助于建立完善的人力社保基础信息数据库,及时、准确、全面地掌握我市人力资源的总量、结构及就业、失业、参保等情况;有助于增强就业工作的针对性,加强和改善公共就业服务,促进社会就业充分;有助于开展就业状况与经济形势的关联性研究,增强就业政策措施的科学性,更好地服务经济发展。
二、目标任务
根据省和嘉兴市全民参保和就业状态调查登记工作整体部署,结合我市实际,采用“数据集中管理、分块统计汇总”的方式完成社保与就业的基础信息采集、原业务系统改造、信息比对清洗、数据上报等工作,将我市全民参保和就业状态数据纳入嘉兴市人力社保信息资源数据库。
按照省厅统一接口规范建立数据动态管理机制,并依托嘉兴市人力社保信息资源管理平台,实现市域社保、就业服务的信息共享和业务联动。
三、对象及内容
全民参保和就业状态登记(核对)的对象为本市户籍人员(含本市户籍的外出就业、就学等人员)。入户登记(核对)的内容为本市户籍人员的基本信息、社会保险参保现状、就业状况等。
四、工作方法
本次调查登记工作采取“上下结合、两项联动、一次入户、两次录入”方法进行。即总体按照省人力社保厅全民参保登记工作要求进行统一部署,内容包括全民参保登记和城乡居民就业状态登记两大项,依此完成数据比对、入户调查、登记核实、平台录入、审核确认等。对调查登记对象采用全面入户调查方式,逐一上门入户对户籍人员社保和就业信息进行核对或登记,调查结果需按要求分别在省“全民参保入户调查登记系统”和“市人力社保信息资源管理系统”进行两次录入,前者主要是未参保人员信息,后者是全体户籍人员信息。
五、调查登记工作流程
1.发放登记表。《桐乡市城乡居民全民参保和就业状态调查登记表》(见附件一)和《浙江省全民参保登记个人信息登记(核对)表》(见附件二)由嘉兴市局统一印制,并发放到各村(社区),为入户调查登记或核对提供依据。
2.开展入户调查登记。各镇(街道)、村(社区)根据入户调查登记名册入户逐个调查核实登记。对已参保和就业人员,主要进行信息核对纠错和空白项补全;对没有参保或就业记录的人员,应详细调查原因并如实填写相关数据;对涉及身份证号码、文化程度、国家职业资格或专业技术资格、自主创业人员营业执照、就业困难人员等信息进行核对时,调查人员应查验调查对象相关证件原件并登记,复核人员核对并签名。调查登记表均需调查对象签名确认。
3.录入系统。各镇(街道)、村(社区)将《桐乡市城乡居民人力社保信息资源调查登记表》调查核对结果按要求录入“嘉兴市人力社保信息资源管理系统”,同时,按照省厅要求将《浙江省全民参保登记个人信息登记(核对)表》调查核对结果录入省“全民参保入户调查登记系统”。录入信息均应由复核人员核对,各镇、街道人力社保所审核确认,形成人力社保信息资源数据库。
4.建立基础数据信息动态管理机制。各镇(街道)、村(社区)基层人力社保工作平台对本辖区调查登记并录入信息系统的数据,实行动态维护,对全民参保和就业状态(指标项)发生变化的,要按规定程序及时更新。
六、实施步骤
本次全民参保与就业状态调查登记工作统一从2015年1月27日起实施,2015年6月底前完成,分六个阶段:
(一)前期准备阶段(2015年1月底前)。成立全民参保与就业状态调查登记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包括组织发动、登记对象名册确定、资料准备、人员落实和培训等。
(二)批量上传阶段(2015年2月5日前)。完成社保业务系统改造,建立本市人力社保信息资源数据库并与嘉兴市人力社保信息资源数据库进行对接。市人力社保局将全市比对成功的社保参保数据上传至嘉兴市全民参保登记数据库,上传率不低于60%。
(三)信息系统建设阶段(2015年2月5日至2月15日前)。完成市就业业务系统改造,与嘉兴市人力社保信息资源数据库进行对接,实现互联互通和数据共享;市人力社保部门对镇(街道)基层工作人员进行操作培训,同时做好宣传发动工作。
(四)入户调查及录入阶段(2015年2月16日至2015年5月15日前)。4月15日前完成入户调查登记工作,做好信息的核查核对和登记工作。5月15日前各镇、街道将调查核对数据分别录入全民参保入户调查登记系统和嘉兴市人力社保信息资源管理系统。
(五)信息数据动态交互阶段(2015年5月底前)。按照嘉兴人力社保信息资源信息数据库接口规范完成本市社保和就业系统与市人力社保信息资源管理系统间的接口开发,建立人力社保信息资源的动态交互机制。
(六)数据分析调整阶段(2015年6月底前)。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人力社保局成立桐乡市全民参保和就业状态登记工作领导小组,由姚叙才任组长,徐佩珠、于嘉平、毛少波任副组长,成员徐忠熙、李梵、徐杰、孔文杰,统筹协调推进全民参保和就业状态登记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统筹协调组、信息技术保障组、全民参保登记组和就业状态调查登记组四个专业组,分别由局办公室、信息化管理科、社保事业局、就业处负责人任组长。各镇、街道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确定专人,切实抓好此次调查工作,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二)坚持统分结合。各镇、街道要按照工作方案的要求,统一部署,统一人员力量配备,统一开展入户调查登记和信息录入,以户籍所在地为登记地,避免重复登记。
(三)加强协调。各镇、街道人力社保所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和支持下,切实做好调查登记的保障工作,做到任务、措施、人员、经费、设备“五到位”。
(四)工作经费。为确保保障工作顺利开展,调查登记工作经费由市人力社保局协商市财政部门予以落实,各镇、街道完成调查登记信息数据录入系统并经市人力社保局审核通过后,市财政部门按调查对象每人5元的标准给予补助,所需补助资金从市就业专项资金中列支。有条件的镇、街道,可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调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调查登记工作。
(五)加强业务培训和宣传工作。2月4日前,各镇、街道上报分管领导和所属辖区内各村、社区调查登记人员和负责人名单。2月9日,由市人力社保局派出相关人员参加由嘉兴市人力社保局承办的业务培训。2月10日,由市人力社保局对各镇(街道)、村(社区)调查登记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同时制定宣传计划,通过新闻媒体、组织召开会议、印发宣传手册、深入基层宣讲等形式广泛宣传,凝聚社会共识,营造良好氛围。
(六)把握工作时间进度。根据工作进度,市人力社保局将适时组织开展指导与督查工作,通报各镇、街道推进情况。各镇、街道要按照时间进度要求,加强工作督查,确保调查登记工作按时完成。
各镇、街道实施中遇有问题,请及时向全民参保和就业状态登记工作领导小组联系(统筹协调组,联系人:徐忠熙,联系电话:88110800;信息保障组,联系人:李梵,联系电话:88197831;全民参保登记组,联系人:徐杰,联系电话:88197859;就业状态调查登记组,联系人:孔文杰,联系电话:88197302)。
附件:1.嘉兴市城乡居民人力社保信息资源调查登记表
2.全民参保登记表
3.全民参保和就业状态调查登记告居民书
4.嘉兴市全民参保和就业状态调查登记工作证样式
5.桐乡市 镇(街道)全民参保和就业状态调查登记人员名册表
桐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