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关于优化整合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资源的实施方案》已经市十五届政府第56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桐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8月4日
关于优化整合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资源的实施方案
为优化配置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资源,提高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效能,根据浙江省卫生计生委、浙江省编委办《关于优化整合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资源的实施意见》(浙卫发﹝2015﹞26号)精神和嘉兴市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坚持妇幼卫生工作方针,以妇女儿童健康为中心,全面落实“市县合、乡增强、村共享”的要求,强化政府职责,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工作效能。强化妇幼健康事业公益性,构建优质高效、群众满意的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体系,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和妇女儿童健康水平。
二、具体方案
(一)市级层面
1.合并桐乡市妇幼保健院和桐乡市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指导站,组建成立“桐乡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保留“桐乡市妇幼保健院”牌子。市妇幼保健院与市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指导站合并后,原有人员实行“老人老办法”管理,不改变原有编制性质及经费保障形式,在职时实行同工同酬管理。新进人员按照整合后确定的人员编制管理。
2.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职能是:承担辖区内妇女保健、儿童保健、围产保健、妇女儿童疾病防治、助产技术服务、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婚前医学检查等妇幼公共卫生和医疗保健服务;承担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技术服务、优生指导、药具管理、信息咨询、随访服务、生殖保健、人员培训等计划生育公共服务;承担出生医学证明管理的具体事务、妇幼健康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服务质量监测、妇幼和计划生育信息的收集上报等工作;负责对下级技术服务机构的指导与培训,接受下级转诊。
3.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组织开展市计划生育技术指导站的清产核资工作,经核实的房屋、设备等各类资产通过市国资部门审批后,全部划归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统一管理,统一调配,统一使用,充分发挥原有资产、设备的作用,严防国有资产流失。整合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信息资源,形成统一的收集、汇总、报送、储存平台。
(二)镇(街道)层面
1.镇(街道)计划生育服务站的职能与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妇幼保健职能整合,同时注销原镇(街道)计划生育服务站法人登记证书。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加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站”牌子,按照“技术归妇幼计生机构,管理归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原则,接受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镇(街道)的双重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