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根据《物权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和国土资源部、住建部《关于做好不动产统一登记与房屋交易管理衔接的指导意见》及相关文件精神,市人民政府决定,自2016年7月29日起,全市域内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和房产交易备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2016年7月29日起,全市各类土地、房屋权属登记业务集中到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办理,房产交易备案业务到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房产交易窗口办理。2016年7月29日起开始颁发《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原各类不动产权属证书停止发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