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本委各局办、行政村、企业:
为进一步强化烟花爆竹安全管理,严防安全事故和减少环境污染,切实维护全区社会治安稳定,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桐政发〔2016〕29号《桐乡市人民政府关于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的实施意见》的文件要求,结合开发区实际,制定开发区关于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禁燃禁放烟花爆竹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开发区禁燃禁放烟花爆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禁燃禁放烟花爆竹工作的组织领导,部署协调全区各村、各科室部门开展禁燃禁放烟花爆竹工作,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工委委员副主任钟湘铭任组长、党工委委员城南派出所所长许伟华、党工委委员朱炳潮任副组长,综治中心、党政办、城南、梧桐派出所、经发科、梧桐市场监管分局、社会事务科、环保中队、综合行政执法中队、消防工作站、行政村等科室部门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城南派出所,由城南派出所副所长沈玉明任办公室主任。
二、职责分工
综治中心:负责发动网格员加强对禁燃禁放工作的宣传, 引导群众遵守禁燃禁放相关规定,发挥网格员模范带头作用。
党政办:负责制订全市禁燃禁放烟花爆竹安全教育宣传方案,并与相关职能部门落实具体宣传工作。
社会事务科:负责组织开展中小学生关于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的教育,以小手拉大手等形式开展宣传教育工作。
派出所:负责加强禁燃禁放工作的安全管理,依法严格审批大型焰火燃放活动,严格审查燃放作业单位资质、作业人员资格,并协助主办单位做好安全保卫、消防救援和警戒工作;依法查处非法生产、买卖、储存、运输、邮寄、燃放烟花爆竹的刑事、治安案件。
环保中队:负责桐乡市主城区大气环境质量监测工作,并收集有大气监测设施的村、社区的监测结果,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禁燃禁放工作领导小组汇报。
经发科:负责审查烟花爆竹销售、储存场所的安全条件、许可烟花爆竹销售,对烟花爆竹销售网点进行合理设置,通过整治做好相应禁燃禁放区域内禁售工作;监督检查烟花爆竹销售单位和临时销售网点做好禁燃禁放宣传工作;查处烟花爆竹销售企业采购、销售不符合规定的烟花爆竹行为;查处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和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