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2020年6至7月,我局经研究,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制定了《关于在综合执法领域推行轻微违法行为告知承诺制度的实施意见(试行)》。为了便于相关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公众更好地理解《意见》相关内容,现就《意见》出台的背景情况和主要内容等作如下解读:
一、起草背景
近年来,随着国际贸易摩擦的不断,给国内经济发展带来了巨大影响,加之今年疫情影响,我市企业(个体)发展形势不容乐观。为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文件精神,进一步优化综合执法相关领域营商环境,促进综合行政执法更加严格规范公证文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我市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实际,制定了《意见》。即通过推行综合执法领域推行轻微违法行为告知承诺制度,进一步提升全市综合行政执法法治化水平,提升综合行政执法形象,避免和减少执法冲突,从源头减少行政争议,提升群众满意度和幸福感,助力营商环境改善。
二、文件内容
《意见》共分为5个方面的内容,分别是工作目标、工作原则、适用范围、告知承诺制的内涵及适用条件、工作要求,下面重点就工作原则、适用范围、告知承诺制的内涵及适用条件3个方面进行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