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行政村、社区,各相关单位:
《关于促进洲泉镇人才集聚推动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已经镇党委、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洲泉镇委员会
洲泉镇人民政府
2021年4月1日
关于促进洲泉镇人才集聚推动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
为全面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桐乡市第十四届党代会第五次会议精神,进一步推动洲泉镇人才集聚和科技创新,打造高新平台、培育高新产业、集聚高新人才、构建高新生态,全面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强化创新主体培育
深化高新企业“育苗造林”工程,大力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对新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省创新型领军企业的给予2万元奖励;对新认定为省级科技型企业的给予3000元奖励。
二、鼓励企业建设研发机构
对新认定的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等,一次性给予最高1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省重点企业研究院,一次性给予5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省级研发中心、省级企业研究院(省级工程技术中心、省重点实验室)、省级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农业科技园区、农业星创天地等),分别给予1万元、2万元、3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院士工作站(或博士后工作站)的分别给予3万元、2万元奖励。对新认定国家级、省级科技孵化器(众创空间)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的奖励。
三、推动企业科技进步
对获得国家技术发明、国家科技进步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的单位或个人(排名在前三位),给予最高20万元、10万元和5万元的奖励。对获得省级技术发明奖或科技进步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单位或个人(排名在前三位),给予最高5万元、3万元和1万元的奖励。同一项目获不同层级奖励,按就高原则给予奖励,不叠加奖励。
四、支持企业实施知识产权战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