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金山区停车资源共享利用实施办法
停车资源共享项目被市政府列入2017年度实事项目之一。为有效缓解我区停车供需矛盾,整合现有停车资源,促进停车资源良性互动,切实促进公共、专用、道路等各类停车资源的集约利用,提高存量停车设施的使用效率和服务水平,根据《关于促进本市停车资源共享利用的指导意见》(沪交设﹝2016﹞1027号)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区停车资源共享利用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创新、协调、绿色、共享、开放”为理念,以提升停车资源集约利用效率、实现停车规范有序为目标,以本市公共停车信息平台为技术支撑,以加强本区住宅小区综合治理、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大整治以及停车综合治理为契机,努力构建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个人自律四位一体和良性互动的停车共享工作格局。
二、基本原则
一是加强领导、合力推进。充分发挥区、街镇二级政府管理机构在停车共享工作中的领导作用,建立“条块结合、以块为主”、“部门指导、街镇实施”的工作推进模式,组织和引导停车供需双方积极参与共治,按照“统一指导、属地推动、因地制宜、协商确定”的工作原则,建立多方协同推进机制,落实分工职责,协调各方利益。
二是市场运作、专业服务。各街镇(工业区)作为实施主体,统筹停车资源供需关系,搭建停车供需双方对接平台,组织签署合作协议,具体开展停车共享服务,做好跟踪协调服务工作。
三是规范有序、信息支撑。利用本市公共停车信息平台开展停车共享经营服务,统计对接停车供需双方服务和使用信息,鼓励供需双方按照有关协议约定规范服务和有序停车。
四是自愿为主、政府鼓励。鼓励停车资源供给方在能够保障自身生产经营秩序和安全的前提下对外开放停车资源,鼓励停车资源需求方通过各街镇(工业区)对接使用周边停车资源。
三、工作目标
坚持以人为本理念,在最大限度挖潜利用住宅小区、医院、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内部停车资源的前提下,充分挖掘周边公共、专用、道路等各类停车资源,形成“内外联动、错时共享”的停车资源共享利用格局,切实优化停车资源配置,有效缓解重点区域停车供需矛盾,实现停车规范有序。
四、实施内容
1.在住宅小区、医院、学校等停车矛盾突出的区域,周边经营性公共停车场(库)原则上应全天开放。
2.政府机关、医院和普通高等学校等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在保障内部安全和秩序的前提下,应将内部停车设施夜间对外开放,率先落实停车共享责任。
3.鼓励商业、办公等建筑配建的停车设施办理经营备案手续,对外提供错时或临时停车服务,其中按照规划要求配套增建的公共停车泊位,应按照所在区交通行政管理部门要求全部对外开放,不得自行占用。
4.停车矛盾突出的住宅小区,周边道路具备夜间停车条件的,挖掘潜力设置夜间限时停车泊位,根据道路条件确定停车方式,缓解居住区夜间泊位紧张的状况。金山中心城区范围内,由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区交通行政管理部门梳理资源,制定道路停车方案,漆划停车泊位,安装停车设施;其余各镇(工业区)根据实际情况编制停车方案,报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区交通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后由各镇(工业区)实施。道路停车实行收费管理,白天按照道路停车收费标准收费,晚间按次收费,具体时间由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按照道路通行情况确定。
5.根据业主大会决议,全体业主共有的住宅小区内部停车设施可向周边错时开放,提供临时停车服务。
五、实施措施
(一)建立区域停车资源共享利用协调机制
按照全市的统一规定,区静态交通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区级停车资源共享协调制度,明确部门职责,强化工作推进。各街镇(工业区)全面梳理停车供需状况,并与停车资源供给方签订合作框架协议,研究制定解决方案,按照“一点一方案”的要求,制定本街镇(工业区)停车资源共享实施计划,明确任务和时间节点。
(二)建立停车共享供需双方对接协商机制
各街镇(工业区)建立停车共享资源的供需双方协商平台,对接停车共享供需双方,组织供需双方签署合作协议,做好跟踪服务工作,监督协议执行情况。鼓励各街镇(工业区)对停车资源供给方进行相应政策支持和资金补贴。
(三)停车资源共享利用操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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