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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金山区老果园改造项目实施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金山工业区管委会:
为推进金山果树产业健康持续发展,有效促进农民增收,推动老劣果园更新改造,区农委、区财政特制定了《金山区老果园改造项目实施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金山区老果园改造项目实施管理办法》
金山区农业委员会
金山区财政局
2017年5月5日
附件
金山区老果园改造项目实施管理办法
为规范有序推动金山区经济果林健康可持续发展,遵循“严管林,慎用钱,质为先”原则,特制定本实施管理办法。
一、实施范围
1、本区范围内树龄10年以上产能较低的老果园。
2、基地生产经营者必须为金山户籍。
二、建设内容和要求
(一)建设内容
老果园改造建设内容包括:整地作畦、果林苗木挖穴定植等。
(二)建设要求
1.老果园改造必须在原址范围内,并符合各镇(金山工业区)产业布局要求,发挥区域特色和产业优势,改造必须连片面积10亩以上。
2.老果园改造必须种植乔木类果树,且建设标准符合《桃树栽培技术规范》、《梨树栽培技术规范》、《柑橘栽培技术规范》等果树栽培技术规范要求。
三、组织实施
各镇(金山工业区)于每年10月底前落实项目实施地块和面积、编制下年度的项目实施方案,并上报区农委审核通过后实施。
(一)实施方案编制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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