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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金山区住宅工程验收和交付管理的实施办法

2021-05-31 金山区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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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金山区住宅工程验收和交付管理的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本区住宅工程交付使用管理,建立完善住宅工程的风险保障机制,提升工程的质量水平,提高工程设计合理性,切实维护工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降低质量问题投诉率,减少建筑垃圾,进一步明确住宅工程管理中各部门及各环节管理职责,结合本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住宅工程验收和交付管理工作中主要包括:在本区保障性住宅工程和商品住宅工程中全面推行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提升新建住宅小区全装修比例,提高公共配套设施建设标准,杜绝新建项目雨污混接现象;通过提高住宅设计合理性,优化毛坯房验收标准要求,完善住宅小区各类垃圾处置设施的建设和管理要求,推进住宅小区垃圾分类减量全覆盖;优化项目建设和验收标准,加强住宅工程交付使用管理,提升金山区住宅工程的质量水平和群众满意度,切实维护住宅工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 职责分工

第三条 区建管委牵头负责推行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制度,推进住宅工程分户验收的监督管理,督促保障性住房建设单位优化毛坯房设计方案;在工程项目室外总体阶段,联合区水务局加强室外雨污水管道施工监督检查。

第四条 区房管局牵头负责新建住宅的交付使用管理,完善交付标准和相关制度,推进住宅小区公建配套按规划设计要求落实到位,协同推进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的管理,负责落实住宅工程全装修比例(新建商品住宅不低于30%,力争尽快达到50%),配合区建管委督促保障性住房建设单位优化毛坯房设计方案,降低建筑垃圾产生量。

第五条 区规划资源局负责设计方案前期管理:综合其它相关职能部门管理要求对房屋功能合理性审核,提高建筑配套设施的建设标准(土地出让前规划实施评估);按相关规定,配合区建管委和区房管局在土地出让环节落实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和全装修比例等指标。

第六条 区水务局负责建筑工程的供排水行业管理,负责排水许可证的审批服务,参与住宅工程交付验收,配合区建管委加强室外排水设施施工监督管理,防止雨污混接现象的发生。

第七条 区绿化市容局负责住宅工程绿化建设的行业管理,实施配套绿化行政审批。负责对配套建设的环境卫生设施(垃圾房、两网融合点、湿垃圾就地处置设施、大件和装修垃圾临时堆放点等)规划、设计方案的审批工作,使环境卫生设施的规划和建设符合日常生活需要和管理要求,参与住宅工程交付验收。

第八条 区科委牵头负责住宅小区通信配套工程(有线网络、无线网络)建设的行业管理,负责智慧小区建设的行业管理。

第九条 区财政局(区金融办)加强对在金保险公司的服务指导,完善沟通协调机制,配合区建管委和区房管局推进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

第三章 土地出让环节

第十条 区规划资源局在土地出让征询环节中,充分征询区建管委、区房管局等相关部门意见,并将相关法规相应要求纳入出让合同中,实施全生命周期管理。

第十一条 区建管委建立完善住宅工程的风险保障机制,在《上海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征询单》中,将投保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列为土地出让条件,待土地出让后在土地合同中明确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范围和期限。具体投保方式和保费费率等指标按照《关于本市推进商品住宅和保障性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的实施意见》(沪府办〔2016〕50号)等市级相关文件执行。

第十二条 区房管局在《上海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房管征询单》中明确:

(一)全装修住宅面积占新建商品住宅面积(三层及以下的低层住宅除外)的比例为不低于30%。

(二)要求公建配套用房集中配置,需无障碍设计,进行装修,满足基本使用功能,预划物业管理区域。

(三)在《建设项目意向书》中明确建设单位应投保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

(四)为了进一步提升住宅小区建设品质,新增相关建设管理要求:一是全装修住房要求每户安装餐厨垃圾处理机,未做全装修住房的餐厨垃圾须进行统一收集,建设湿垃圾处理设施集中处理;二是小区配套商业的雨污水须独立排放,直接与市政管网接驳,禁止接入小区住宅排放管网;三是“水、电、气”三合一信息采集;四是灯光按照城市风貌,对小区沿街建筑立面、天际线进行灯光亮化。

第十三条 区绿化市容局在《上海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征询单》中明确地块核定绿地指标和环境卫生设施标准等要求,具体细则参照《上海市绿化条例》《上海市绿化行政许可审核若干规定》等市级相关文件执行。

第十四条 区科委在《上海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征询单》中明确住宅工程通信配套建设要求。新建住宅工程要按照《上海市智慧社区建设指南(试行)》的要求,实现信息基础设施网络化、生活服务便利化、社区管理与公共服务信息化、小区管理智能化、家居生活智能化的要求。

第四章 设计方案环节

第十五条 区规划资源局综合其它相关职能部门管理要求,对方案布局等进行功能性优化指导。

第十六条 区建管委加强对保障性住房工程中的毛坯房设计方案合理性审查,降低冗余度,减少后期装修阶段建筑垃圾的产生量。

(一)在保障性住房建设推行大开间设计(住宅大开间是指单套户内的居住空间由两个及两个以上开间组成,且至少两个开间内无竖向承重支撑的空间体系);户型内部非承重隔墙鼓励采用便于二次改造的装配式轻质内墙隔板。住宅使用说明书中应明确室内可改造部位非承重隔墙的材料、位置、管线敷设及接驳设施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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