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关于印发《金山区交通行业安全生产挂牌督办管理办法》的通知
金交规〔2019〕2号
各有关单位:
《金山区交通行业安全生产挂牌督办管理办法》已经2019年1月2日上海市金山区交通委员会第1次主任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金山区交通委员会
2019年3月26日
金山区交通行业安全生产挂牌督办管理办法
第一条(目的依据)
为规范金山区交通行业安全生产挂牌督办工作,有效减少、消除安全生产重大隐患,防范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挂牌督办办法》、《上海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以及《上海市交通行业安全生产挂牌督办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金山区交通行业安全生产挂牌督办事项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工作原则)
挂牌督办工作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根据“分级管理”和“属地原则”组织实施。
第四条(挂牌督办单位)
上海市金山区交通委员会(以下简称“区交通委”)及其所属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单位均为挂牌督办单位。
区交通委负责金山区交通行业安全生产挂牌督办管理工作。
区交通委委属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单位根据职责分工和管理权限,负责管辖范围内的安全生产挂牌督办工作。
第五条(被挂牌督办单位)
被挂牌督办的交通管理单位或交通行业企业(以下简称“被挂牌督办单位”),应当按照挂牌督办单位的要求组织开展事故调查和安全生产隐患整改工作。
第六条(挂牌督办事项)
挂牌督办单位对下列事项实施挂牌督办:
(一)上级单位或部门督办整改的安全生产事项;
(二)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需督促进行整改的;
(三)存在安全生产隐患,需重点督促进行整改的;
(四)存在安全监管和安全管理问题,需重点督促进行整改的;
(五)其它需要挂牌督办的事项。
第七条(须区交通委挂牌督办事项)
区交通委对下列事项实施挂牌督办:
(一)市交通委及其安委办交办的挂牌督办事项;
(二)区政府及其安委办交办的挂牌督办事项;
(三)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需督促进行整改的;
(四)存在较大安全生产隐患,需重点督促进行整改的;
(五)区交通委委属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单位存在突出安全生产管理问题的;
(六)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生产安全事件;
(七)其它需挂牌督办的事项。
区交通委委属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单位可参照第六条和第七条的规定细化编制本单位挂牌督办事项。
第八条(工作程序)
挂牌督办程序包括:核实挂牌督办信息、送达挂牌督办通知书、督促整改、验收、摘牌核销。
第九条(信息来源)
挂牌督办信息来源包括:
(一)上级管理部门、本级人民政府责成挂牌督办的;
(二)相关委属单位、企事业单位报告的;
(三)挂牌督办单位督查检查中发现的;
(四)生产安全事故调查中发现的;
(五)公众举报或新闻媒体报道并经查实的。
挂牌督办单位应当依法依规核实上述挂牌督办信息。
第十条(上报挂牌督办)
涉及跨部门、跨行业的重大隐患和对于问题特别严重、可能导致重大事故或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的重大安全隐患,挂牌督办单位可视情况报上级交通行政管理部门或同级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挂牌督办。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上海市 > 金山区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gedizhengce/shanghaishi/jinshanqu/2021/0531/14530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