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有关委、办、局、街道办事处,嘉定新城、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管委会,各征地养老服务单位: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被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农业人员就业和社会保障办法>的通知》(沪府发[2017]15号)、《关于本市征地养老人员若干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沪人社规[2017]11号)规定,现就本区征地养老人员管理工作若干问题提出如下处理意见:
一、征地养老人员生活费标准调整办法由区人社局会同区财政局根据市人社局等有关部门指导意见制定并报请区政府同意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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