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有关委、办、局、街道办事处,嘉定新城、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管委会:
为进一步提高本区被征地人员的社会保障水平,促进其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的就业,根据《上海市被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就业和社会保障办法》(沪府发[2017]15号)的有关精神,现就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
1、本区就业阶段的被征地人员中,男性年满55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尚未达到享受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条件且就业有困难的人员。
2、本区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被征地人员中,尚未达到享受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条件的人员。
二、补贴标准
1、本市用人单位录用上述补贴对象,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办理用工登记备案手续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申请按月享受就业补贴。补贴标准以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0%作为缴费基数计算的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缴费额中用人单位承担的部分。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上海市 > 嘉定区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gedizhengce/shanghaishi/jiadingqu/2021/0531/14509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