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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宝山区加快建设上海科创中心主阵地
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
现将《宝山区加快建设上海科创中心主阵地 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2021年4月1日
宝山区加快建设上海科创中心主阵地
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
第一条 目的和依据
为加快宝山建设上海科创中心主阵地,着力打造前沿产业集群,培育发展科技创新和产业融合能力,有力提升新引进企业能级,加快存量企业转型升级,促进区域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共上海市宝山区委员会关于制定上海市宝山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宝委〔2020〕295号)、《中共上海市宝山区委员会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上海科技创新中心主阵地建设的实施意见》(宝委〔2020〕296号)、《中共上海市宝山区委办公室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宝山区推进上海科创中心主阵地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的通知》(宝委办〔2021〕10号)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政策。
第二条 资金来源
区、镇财政每年根据年度预算,安排专项扶持资金。
第三条 支持领域和对象
重点支持领域:重点支持上海市“3+6”重点产业以及宝山区生物医药、先进材料、机器人及智能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邮轮经济等五大主导产业相关的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高端生产性服务业、高品质生活性服务业和文化创意产业等领域的重大项目;聚焦和支持国家、上海市明确在宝山区重点发展的主导产业。
重点支持对象:符合宝山产业发展导向的重大招商引资项目;配套支持国家和上海市立项的重大项目以及特定出资事项;符合宝山产业发展导向,为宝山建设上海科创中心主阵地做出重要贡献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注册地和税管地在宝山区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由区属国资参与发起的重点产业基金。
第四条 支持内容、方式和额度(10个方面30条)
(一)项目供地保障
1.给予优质项目土地出让费用支持。对于新引进或在地的国家级创新平台、国家级重点项目、百亿级产业项目、“五型经济”头部企业以及符合我区产业发展导向的重点产业项目,可采取先租后让方式,在满足双方约定条件的基础上,最高给予工业用地评估价七折支持(不低于工业用地基准价)。
2.提供优质项目出让年限支持。对总投资10亿元以上的重大产业项目、国家战略类产业项目、市级战略性重点产业项目、市级以上制造业创新中心和企业技术中心,以及本区重大产业项目,工业用地出让年期可适当放宽。
(二)租金补贴扶持
3.支持引进先进制造业企业。对于新引进的重点先进制造业企业,在本区租赁生产办公用房的,一定期限内按企业当年生产办公用房租金总额的80%给予支持,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购置自用生产办公用房的,给予最高1000万元支持。
4.支持引进新兴产业企业。对于新引进的高技术服务、专业服务、时尚消费、文化创意等领域的重点企业,在本区租赁办公用房的,一定期限按企业当年办公用房租金总额的60%给予支持,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购置自用办公用房的,给予最高1000万元支持。
5.支持总部经济发展。对新引进(新认定)的企业总部(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国内大企业总部、民营总部、区域总部、研发设计中心、结算中心、营运中心等),给予最高1000万元的开办费支持;鼓励在宝山区设立基金以及增资扩股,按照基金规模的一定比例给予最高1500万元的奖励。在本区租赁研发办公用房的,一定期限按企业当年办公用房租金总额的60%给予支持,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购置自用研发办公用房的,给予最高1000万元支持。
(三)产业做优做强
6.支持引进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支持新引进具有全局带动作用和重大引领作用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按照项目固定资产总投资的20%给予支持,最高不超过5000万元。对于新引进总投资超过50亿元的特殊重大项目,可进一步加大扶持力度。
7.加大企业技术改造支持力度。支持企业加大产业固定资产投资,按照其技术改造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给予最高20%支持,不超过4000万元。鼓励区内企业采购本区企业生产的设施设备和专业服务。
8.鼓励企业做大做强。对先进制造业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首次突破5000万元、1亿元、2亿元、3亿元的重点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30万元、40万元、50万元一次性奖励;3亿元后每增加3亿元,均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即首次突破6亿元、9亿元等均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
对从事大宗商品交易的电子商务平台,自引进或设立年度起交易额(开票)首次超过100亿元、500亿元、1000亿元的重点企业分别给予30万元、50万元、80万元一次性奖励;1000亿元后每增加500亿元,均给予一次性奖励80万元(即首次突破1500亿元、2000亿元等均给予一次性奖励80万元)。
对年主营业务收入首次突破3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2亿元的文化创意、体育产业企业分别给予15万元、20万元、30万元、40万元一次性奖励;2亿元后每增加2亿元,均给予一次性奖励40万元(即首次突破4亿元、6亿元等均给予一次性奖励40万元)。
(四)金融服务支持
9.给予优质项目融资支持。对于新引进或在地的重点科创平台、行业龙头企业、高成长性科创企业,给予企业贷款贴息等融资支持,单个企业年度最高支持不超过4000万元。
10.支持企业上市融资。本区拟上市企业,完成股份制改造,取得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基本具备上市辅导资格的,给予100万元的中介费补贴;对完成上市辅导,且申报材料已经中国证监会(或相关交易所)正式受理的,再给予100万元的中介费补贴;企业成功在境内上市后,再给予300万元的奖励。对区外现有上市公司迁入本区的,给予最高500万元的奖励。海(境)外、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参照执行。
(五)人才集聚保障
11.加快高端人才引进。对企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最高给予200万元安居资助;对高端人才个人所得税税负差额部分给予补贴;实施高端人才直接贡献奖励,符合条件的最高给予10万元奖励;加大海外高端人才引进,对留学生和外籍人才进行就业帮助和创业资助,符合条件的给予专项资助;人才落户、人才公寓等名额向高端人才倾斜。
12.加强人才住房保障。新引进的在宝山区无自有住房且符合相关条件的科技创新人才,可申请租赁人才公寓,符合条件的可申请租赁补贴,补贴每人每月最高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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