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宝规土[2017]148号
关于进一步规范征地补偿
安置方案编制与公告的操作办法
局属各部门:
在今年国家土地督察期间,上海督察局指出我区约有25%左右的征地项目未能在法定的45天内完成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不符合国家征地公告办法要求,必须限期整改。经梳理,这类项目主要集中在国家、市级重大工程,动迁范围广、时间跨度长,集体企业多、动迁难度大的协议动迁项目上。为破解难题,推进整改,规范征收,制定本操作办法。
一、明确职责分工,加强部门协同
各镇(园区)作为动迁的责任主体,要统筹安排工作,配强一线动迁力量,及时开展项目的调查、评估,同时要负起监督、指导动迁公司、评估单位依法、合规、高效开展动迁工作的责任;项目用地主体要保证动迁资金及时足额到位,主动加强动迁项目的实时跟踪管理,配合各镇(园区)做好动迁矛盾和问题的化解工作;区规土局建设用地所务所要安排人员及时锁定财物数量并编制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发挥好协调各方的作用。相关责任单位要分工不分家,加强沟通协调,共同解决难题。
二、提前介入调查,加强风险研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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