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市安全监管局关于做好本市特种作业(电工)整合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区安全监管局、上海市安全生产科学研究所、上海市安全生产协会,各有关单位: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做好特种作业(电工)整合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安监总人事〔2018〕18号)精神,确保本市特种作业(电工)整合工作平稳有序、考试工作顺利衔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和《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使用全国安全培训信息管理平台,严格考务管理
(一) 统一使用全国安全培训信息管理平台开展特种作业(电工)考试。自2018年7月1日起,本市正式开展整合后的特种作业(电工)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工作,包括6个操作项目,即低压电工作业、高压电工作业、电力电缆作业、继电保护作业、电气试验作业和防爆电气作业[其中,高压电工作业、电力电缆作业、继电保护作业、电气试验作业以下简称特种作业(高压电工类)]。所有操作项目均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安全培训考核“统一标准、统一题库、统一证书、教考分离、分级负责”的要求,在本市安全生产考试机构(上海市安全生产科学研究所,以下简称市安科所)确认的特种作业考试点,使用全国安全培训信息管理平台考试。各操作项目单独考核,不得相互替代。
(二)加强考务工作管理。市安科所要进一步强化本市安全生产考试机构工作职责,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以及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培训中心关于特种作业考试的相关要求,在全国安全培训信息管理平台上及时更新本市安全培训考试系统相关内容,组织制定本市特种作业(高压电工类)的地方题库并及时上传,确保相关考试在本市顺利开考并平稳运行。要落实相关财政资金并完善相关使用制度,考试费按照《关于核定本市部分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试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沪价费(2008)001号]要求,收费标准为每人次60元(含理论和实际操作考试及上机材料费),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要完善考务管理及相应工作制度,落实考核、制证等工作所需的人员和相应设施设备。要根据新修订的特种作业考试点设备配备标准以及本市特种作业考试点网络及监控设备配备标准等要求,组织专家对国家能源局认定的现有电工进网作业考试点进行验收,未申请验收或验收未通过的,不得承担有关考试任务。
二、强化证书管理,做好相关证书的有效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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