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区人民政府,各相关委、办、局:
《上海市定价目录》由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地方定价权限制定,已经市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审定。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本通知自2018年8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3年7月31日。《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定价目录>的通知》(沪发改价督〔2015〕1号)同时废止。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6月29日
上海市定价目录
说 明
《上海市定价目录》(以下简称《定价目录》)由上海市价格主管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地方定价权限制定,经市人民政府审核同意,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审定后公布。本市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定价目录》所确定的定价权限和具体适用范围行使定价权。行政事业性收费按现行规定管理。
《定价目录》中的定价内容包括定价项目的价格、收费标准(基准价及其浮动幅度)以及相关的定价机制、办法、规则等。
《定价目录》未包括中央定价目录内容,在本市区域内凡涉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务院有关部门的定价项目、定价内容一律按中央定价目录执行。
《定价目录》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将适时修订。《定价目录》执行期间,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实行政府定价管理或市场调节价的商品和服务项目,自动进入或退出《定价目录》;由政府定价管理调整为市场调节价的商品和服务项目,经市政府同意后自动退出《定价目录》。进入或退出《定价目录》的项目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上海市定价目录
序号 | 定价项目 | 定价内容 | 定价部门 | 备注 | |
1 | 交通运输 | 城市客运交通 | 公共汽(电)车和轮渡(含市区至崇明三岛水路客运)票价、轨道交通基准运价 | 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 市交通主管部门 | |
市区客运出租车运价、燃油附加费 | 网络预约出租车、多功能无障碍出租车车型除外 | ||||
起讫站均在浦东新区、崇明区境内公交(含崇明境内水路车客运)票价 | 授权区人民政府 | ||||
辖区内区域性客运出租车运价 | 网络预约出租车、多功能无障碍出租车车型除外 | ||||
车辆停放 | 公共换乘停车场所、主要交通枢纽停车场所以及部分外环线内公共机动车停车场所机动车停放收费 | 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 市交通主管部门 | 社会资本全额投资且于2015年12月15日起首次办理经营备案手续的新建停车设施、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建设停车设施除外 | ||
辖区内外环线以内试点区域以及外环线以外部分公共机动车停车场所机动车停放收费 | 授权区人民政府 | ||||
车辆通行 | 经营性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标准 | 市交通主管部门会同 市价格主管部门 | 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 ||
政府还贷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标准 | 市交通主管部门会同 市价格主管部门、财政部门 | ||||
管道运输 | 辖区内短途管道运输价格(含进口液化天然气接收站气化服务价格) | 市价格主管部门 | |||
铁路和道路客运 | 本市范围内地方国企全资及控股铁路、地方国企和央企各占50%股权铁路上开行的普通旅客列车硬座、硬卧票价率 | 市价格主管部门 | |||
道路班车客运基准运价 | 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 市交通主管部门 | 商务座除外 | |||
道路汽车客运站客运代理费、旅客站务费等站务收费 | |||||
2 | 供排水 | 原水 | 市属水利工程供水价格 | 市价格主管部门 | 水利工程供水价格包含原水价格;用户自建、供需协商确定价格的除外 |
区属水利工程供水价格 | 授权区人民政府 | ||||
自来水 | 市属公共管网供应的自来水价格 | 市价格主管部门 | |||
区属公共管网供应的自来水价格 | 授权区人民政府 | ||||
污水处理 | 市属公共排水系统收取的污水处理费 | 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 市财政部门 | |||
区属公共排水系统收取的污水处理费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上海市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gedizhengce/shanghaishi/2021/0531/142970.html 推荐文章热门文章常见问题站点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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