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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上海市体育局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中小学体育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

2021-05-31 上海市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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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上海市体育局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中小学体育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区教育局、体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发展改革委,各委、局、控股(集团)公司: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发〔2007〕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强化学校体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6〕27号)《关于加强本市中小学体育艺术工作的指导意见》(沪府办规〔2019〕10号)等文件要求,进一步提升学校体育工作水平,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市教委会同市体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共同研究制定了《上海市中小学体育工作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上海市体育局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12月31日 




 

上海市中小学体育工作管理办法

第一章

第一条(目的依据)

为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进一步提升本市学校体育工作水平,通过强化学校体育特色,优化项目布局结构,完善人才培养体系,促进学校体育事业健康持续发展,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依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发〔2007〕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强化学校体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6〕27号)《关于加强本市中小学体育艺术工作的指导意见》(沪府办规〔2019〕10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总体要求)

本市各中小学校应坚持立德树人,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部署和要求,全面做好学校体育工作并逐步形成特色,推进实施高水平的体育教育,不断提升青少年学生体质健康水平,促进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第三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中小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

第二章 全面提升中小学校体育工作水平

第四条(课程教学)

本市各中小学校要坚持面向人人,全面做好学校体育相关教育教学工作。要持续深入实施小学兴趣化、初中多样化、高中专项化学校体育课程改革,不断加强与改进体育课教学,提升育人效果。

第五条(课时)

本市各中小学校要开齐、开足体育课。小学一到三年级落实“四课、两操、两活动”,即每周安排体育课4课时、体育活动课2课时,每天安排广播操1次、眼保健操2次。有条件的小学在2020年底前,四到五年级体育课逐步增加到每周4课时。

第六条(体育作业)

加强课外校外体育锻炼,全面实施学校体育家庭作业制度,鼓励根据学生体质健康实际情况,布置有针对性的家庭作业。布置寒暑假体育作业并在开学两周内组织相应的测试,结果纳入体育日常成绩。

第七条(课余训练)

课余训练是学校体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中小学校建立体育课余训练制度,组建班级、年级及校运动队并建立完善选拔机制,为有体育运动兴趣爱好和发展潜力的学生参加锻炼、提升运动技能创造条件。根据运动项目特点,结合学生年龄、性别、健康状况及文化课成绩等情况,参照《上海市青少年体育教练员工作手册》等相关要求,科学制定训练计划并保证一定的运动时间,组织学生利用放学后、双休日及寒暑假等时间训练,引导学生主动参加体育锻炼并养成习惯,切实提高运动水平。学校建立课余训练研究工作机制,制定专门的工作计划,定期组织培训交流,不断提升训练的科学化、专业化水平。

第八条(赛事活动)

为检验课程教学、课余训练成效,搭建青少年学生运动技能水平展示平台,进一步激发运动兴趣爱好,本市继续完善普及与提高相结合的市、区、校三级赛事活动体系,组织青少年广泛参加并不断挖掘和发挥育人效益。本市每年举办单项锦标赛等市级赛事活动并建立完善优秀学生运动员参加国家级及以上重大赛事活动的选拔集训机制。各区要定期举办校际、区级竞赛及阳光大联赛等活动。鼓励结合区域发展特色承办有影响力的市级及以上大型赛事并形成品牌。各中小学校要定期组织班级、年级等竞赛活动,每年至少举办一次校级运动会,组织青少年学生广泛参加,营造浓郁的校园体育文化氛围。鼓励各区和学校结合实际组织观摩高水平的体育赛事活动。

第九条(综合评价)

体育素养是学生综合素质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不断健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机制,本市实施学生体育素养评价工作,通过学生运动等级技能测试等措施,促进中小学生体育素养水平提升,进一步推进形成科学的育人导向,全面提升学校体育工作水平。

第三章 优化本市学校体育项目布局

第十条(发展特色项目)

本市各中小学校要不断丰富开设的体育运动项目类型,不断强化体育特色,努力建设“一校多品”,逐步形成品牌特色,为学生综合素质提升提供有力保障。到2020年底前,每所小学和初中开展7种以上、高中开展8种以上的体育运动项目,中小学生年运动时间达到365小时(高中阶段学生在体育专项上的时间不少于180小时),引导学生坚持体育锻炼,逐步提升运动技能并养成终生锻炼的习惯。

第十一条(统筹项目布局)

为促进学校体育工作均衡有序发展,提升综合育人效益,按照国家有关规划部署和国家级及以上大型赛事活动项目设置并结合实际,本市在全市范围内加强项目统筹布局。其中,足球、篮球、排球、田径、游泳、乒乓球、羽毛球、网球及武术等9个项目为各区必选的布局项目(以下简称“重点项目”)。在此基础上,市教委、市体育局指导各区结合区域发展规划及实际情况,在体操、击剑、射击、射箭、自行车、水上项目、棒球、垒球、高尔夫球、橄榄球、攀岩、滑板、拳击、马术、冰雪、棋牌、手球及壁球等奥运会、全国运动会项目及新兴项目中选择若干个进行布局(以下简称“推进项目”)。总体上,各区形成以9个重点项目为主,若干个推进项目为辅的“9+X”学校体育项目布局结构。

第十二条(项目布局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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