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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发改规范〔2019〕3号
各有关单位:
为持续优化提升上海电力接入营商环境,按照国家和市委、市政府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部署,根据《上海市行政审批告知承诺管理办法》、《上海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实施计划》、《上海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等文件,我们对《上海市进一步优化电力接入营商环境实施办法(试行)》(沪发改规范[2018]3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上海市进一步优化电力接入营商环境实施办法》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上海市公安局
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上海市交通委员会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2019年2月28日
上海市进一步优化电力接入营商环境实施办法
为持续优化提升上海电力接入营商环境,在全市电力用户接入环节进一步提高效率、优化服务,按照国家和本市关于深化营商环境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工作要求,根据《上海市行政审批告知承诺管理办法》、《上海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实施计划》、《上海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等文件,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部署,对标国际最高标准、最高水平,坚持问题导向和务求实效,以转变政府职能、优化政务服务为重点,以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制度突破为抓手,大胆创新、勇于突破,通过改造流程、简化审批,压缩时限、落实责任、加强协调等综合举措,进一步提升电力接入的服务效率和水平,为本市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提供有力支撑。
二、实施对象
本办法适用于全市申请新装、增容等业扩服务的低压非居用户电力接入工作。10千伏用户电力接入工程有条件的可参照执行。
三、工作目标
用户申请电力接入,由电网企业一口受理,办理手续缩减为用电申请和竣工装表2项,用时不超过15天。其中,政府行政审批时限不超过5天。用户取得电力接入的成本为0,可靠性和供电服务得到进一步提升。
四、主要任务
1、通过改革创新、流程再造,进一步提高办理效率和透明度。一是按照“能并则并、能简则简、分类处理”的原则,形成规划许可、绿化许可、掘路许可、占路许可等环节的并行操作、并联审批。二是试行告知承诺审批方式,并与政府“提前服务”和“事中事后监管”相结合,进一步优化流程,压缩时间,为用户电力接入建立绿色便捷通道。
2、通过落实责任、加强协调,进一步提高行业管理水平。一是电网企业作为用户接入工程的实施主体,为用户提供一站式服务,全程代办相关手续,最大程度减少用户和项目单位负担。二是明确各环节的责任单位和协调部门。责任单位加快自身工作流程,对于符合条件的外线工程,要确保审批手续的按期办理。协调部门及时进行督促协调。
3、通过优化服务、强化支撑,进一步提高用户满意度和获得感。一是低压非居用户不承担电力接入工程费用。二是通过信息化手段和信用管理措施,为建立透明高效的工作机制、优化审批服务和事中事后监管提供支撑。
五、办理流程
(一)申请和工程设计环节(时限:5天)
1、用电申请一口受理。用户向电网企业提交申请后,电网企业在1天内完成申请受理。一是实行营业窗口“一站式服务,一证受理”,开展“互联网+”线上办理和预约上门服务,实现低压用户可全程网办,高压用户“最多跑一次”。二是在申请环节即签订合同,进一步减少办理环节。三是精简用户申请资料,用户提供申请材料缩减至3项:①用电申请书;②用电人有效身份证明;③用电地址的物业权属证明。(责任单位:市电力公司,协调部门:市经济信息化委)
2、供电方案和外线工程设计。电网企业督促和配合选线设计单位,统筹优化选线方案和供电方案,开展沿线水、气、通信等各管线单位的意见征询,4天内完成选线方案和工程设计。针对可能存在的管线矛盾和问题,规划资源部门要提前介入组织协调。(责任单位:市电力公司,协调部门:市规划资源局)
(二)行政审批环节(时限: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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