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市就业促进中心: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减轻用人单位负担,优化本市营商环境,完善社会保险制度,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13号),经市政府同意,本市在确保职工各项社会保险待遇不受影响、按时足额支付的前提下,降低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费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降低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
从2019年5月1日起,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包括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降低4个百分点,由现行的20%降至16%;个人缴费比例不作调整,仍为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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