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区民政局、财政局,市社会福利中心、光明集团:
为进一步提高本市孤儿、困境儿童及艾滋病感染儿童基本生活水平,经市政府批准,现就调整本市孤儿、困境儿童及艾滋病感染儿童基本生活费标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机构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从每人每月2000元调整为2100元;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从每人每月1800元调整为19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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