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委、市规划资源局
关于印发《上海市畜禽养殖禁养区
划定方案》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
根据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关于进一步规范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和管理 促进生猪生产发展的通知》(环办土壤〔2019〕55号)的要求,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委和市规划资源局联合制定了《上海市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0年2月20日
上海市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
为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进一步优化本市畜禽养殖产业布局,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关于进一步规范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和管理 促进生猪生产发展的通知》要求,结合本市实际,编制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三农”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兼顾,以保障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需要为出发点,以卓越全球城市的生态环境安全为落脚点,依法依规、科学合理划定本市畜禽养殖禁养区(以下简称“禁养区”)范围,推动本市畜禽养殖业高质量发展,保障畜禽产品稳定充足供应,坚决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促进生态环境与畜牧生产协调、健康、永续发展。
二、适用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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