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区民政局,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对本市殡葬服务单位的规范管理,促进殡葬服务单位健康发展,现印发《上海市殡葬服务单位年度验审办法》,请遵照执行。
2020年4月26日
上海市殡葬服务单位年度验审办法
第一条 (目的依据)
为加强对本市殡葬服务单位的规范管理,促进殡葬服务单位健康发展,根据《上海市殡葬管理条例》和《上海市公墓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对本市殡葬服务单位开展年度验审工作。
本办法所称的殡葬服务单位,包括殡仪馆、经营性公墓和经营性骨灰堂。
第三条 (管理部门)
市民政局负责本市殡葬服务单位的年度验审工作。各区民政局根据职责做好本辖区内殡葬服务单位的年度验审相关工作。
第四条 (验审时间)
本办法的验审年度是指上一年度的1月1日至12月31日。开展年度验审时间是每年的3月1日至6月30日。
第五条 (验审内容)
对殡葬服务单位的年度验审内容主要包括:
(一)遵守殡葬管理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情况;
(二)执行国家、行业和本市相关标准情况;
(三)设备设施配备、建设和业务操作规范执行情况;
(四)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
(五)经营性公墓(骨灰堂)维护费等使用管理情况;
(六)其他根据国家和本市规定需要验审的情况。
第六条 (验审程序)
年度验审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殡葬服务单位应当就上一年度本单位工作情况,如实填报年度验审报告书,于每年4月1日前向市民政局提交年度验审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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