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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 市发展改革委 市商务委 市科委 市财政局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市金融工作局 市国资委印发《关于加大支持本市中小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22条政策措施》的通知
沪经信企〔2020〕554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六稳”“六保”任务,精准帮扶中小企业渡过难关,促进中小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经市领导同意,现将《关于加大支持本市中小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22条政策措施》印发你们,请按照执行。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上海市发展改革委员会
上 海 市 商 务 委 员 会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上 海 市 财 政 局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上 海 市 金 融 工 作 局
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0年7月28日
关于加大支持本市中小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
22条政策措施
为深入贯彻习总书记在企业家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国务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六稳”“六保”任务,保护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精准帮扶中小企业渡过难关,促进中小企业平稳健康发展,提出以下政策措施:
一、加大减税降费力度
1、全面落实国家减税政策。减免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免征公共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娱乐、文化体育等服务增值税等政策延长至2020年底。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可延缓至2021年首个申报期内一并缴纳。(市税务局)
2、全面落实国家减费政策。免征中小微企业及按单位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养老、失业和工伤保险单位缴费的政策延长至2020年底。推出以个人身份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可自愿缓缴2020年基本养老保险费政策。免征进出口货物港口建设费、减半征收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政策延长至2020年底。(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上海海事局)
3、加大地方减税降费力度。继续落实本市对地方权限内的有关税费政策在国家规定幅度内降到最低水平的相关规定。(市财政局、市税务局)
二、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
4、延长房租减免。本市国有企业上半年对非国有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3个月房租。本市行政事业单位上半年对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3个月房租。本市在沪央企上半年对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3个月房租。鼓励非国有房屋出租人对中小微企业减免房租。对减免租金的出租人,可按现行规定减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鼓励将国有房屋直接租赁给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转租、分租国有房屋的,确保免租惠及最终承租人。(市国资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财政局、市税务局)
5、降低用电和电信资费。降低工商业电价5%政策延长至2020年底。推动上海三大运营商面向中小企业减免宽带提速、3个月远程办公费用,提供优惠云网融合套餐,实现宽带和专线平均资费降低15%。对持上海电信、上海移动、上海联通宽带账单的网吧企业减免6个月宽带上网费用。(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文化旅游局)
6、降低物流成本。进一步推动口岸作业单证无纸化,压缩单证流转时间,提升货物进出港效率。深化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快捷收费改革,研究扩大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范围。(市商务委、市交通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7、加大就业补贴。加快疫情防控期间稳就业补贴发放进度。受疫情影响企业职工线上培训补贴政策至疫情结束后的3个月止。缺乏自主培训能力的中小微企业可委托开展职工线上培训,并按规定予以培训费补贴。实施对企业新吸纳就业重点群体的以工代训补贴,以及对受疫情影响困难企业的以工代训补贴。探索线上线下融合的职业技能培训政策措施。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对疫情期间与其他企业“共享用工”的,可继续享受相应就业补贴扶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商务委)
三、开拓国内外市场
8、扩大有效投资。落实“新基建”35条,高水平推进5G等“新网络”建设,推进产业升级与科技创新、社会民生、生态环境、综合交通和市政基础设施、安全保证和能源供应等领域重大项目建设,带动相关领域中小企业发展。进一步扩大市、区两级技术改造专项资金规模,支持中小企业加快技术改造。(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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