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沪府规〔2020〕32号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下放和承接一批行政审批等事项的决定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按照《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20〕13号)等的精神,本市对行政审批等事项进行了新一轮集中清理。经过严格审核和论证,市政府决定,取消、下放和承接20项行政审批等事项。其中,取消16项,下放1项,承接3项。现将20项行政审批等事项目录予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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